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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合同6篇工程实施合同1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年一月一日年—月—日工程实施合同3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管道工程的数量越来多、项目类别日益增多、建设范围不断增加,使得管道工程项目的管理风险也在逐渐增多合同管理是EPC承包模式之中的管理重点,在管道工程项目中应用EPC承包模式的时候,管道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投产试运阶段,均需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以确保管道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本篇论文中,笔者主要探讨了管道工程项目中EPC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以供参考关键词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管理;实施EPC承包模式指的是,企业受业主委托,根据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1]管道工程项目通常情况下投资大、工期长、涉及范围广,采用EPC承包模式,有利于确保管道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但是,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EPC合同管理的实施面临着诸多问题,必须加强对EPC合同管理的研究力度1管道工程项目施工前EPC合同管理的实施首先,做好招投标调研确定参与EPC管道工程投标之前,应提前收集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做好信息筛选与信息分析,全面了解业主的要求,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当地的社会依托条件、材料、劳动力等基本情况,调查当地的风土人情、经济、文化、历史,并要对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等条款进行仔细研究其次,做好对性能考核指标的审查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中,通常情况下会约定管道工程完工后保留一定质保金,对EPC承包商来说,这就是最终的经济效益[llo技术合同中,质保期、质保金与管道工程的各个性能考核指标直接相关这也就意味着,越早达到性能考核指标,那么就能越早回收质保金,越早获得经济效益基于此,必须做好对性能考核指标的审查2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EPC合同管理的实施合同评审签订合同之前,应成立专门的合同评审小组,仔细评审拟定的合同,并开展模拟谈判对管道工程项目的前提调研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全面掌握资金情况、支付情况,确定款项支付比例的底线,以便于能够在合同评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分解责任,开展目标管理合同签订之后,所有工作人员,尤其是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学习,并开展风险预测、评估,使所有人员明确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及责任,制定工程进度,开展节点计划除此之外,应做好详细的分工,可以将每一个进度控制节点当作一个子目标,实施节点管理首先,应对合同进行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具体的工作范围,仔细划分职责,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来对工期进行分解,并制订进度计划,然后制订付款方式清单、付款条件以及工程结算规则其次,开展责任管理EPC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各方对具体的责任、工作范围的理解有着一定的差异,EPC合同管理全过程中,必须始终贯穿EPC合同责任及工作范围的划分[2]在EPC合同管理过程中,EPC合同的工作内容相对比较固定,但因为设计深度的差异,导致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的明确程度也有很大的不同,基于这样的原因,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工作范围、工作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其次,EPC承包模式会涉及到诸多分包合同,包括设计分包商、采办分包商以及施工分包商等,因此,管道工程设计、采办以及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分包合同管理费用管理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EPC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做好费用管理定期催收工程预付款,并及时申请工程进度款,根据支付节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分包工程款,同时还要扣除相应金额,以避免进度款超付的问题对合同结算资料进行定期整理,并根据归档要求及时提交,以尽早完成合同结算[3]根据管道工程的投入情况及进度实际进展,对付款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才能确保管道工程的顺利施工除此之外,也要做好统筹部署,确保分包付款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尽量避免集中支付,确保资金的良好运转工期管理在EPC合同管理过程中,通常采取里程碑式的节点控制方式根据节点的实际完成情况,来进行款项支付,并向业主书面申报进度款,及时记录各节点的完成时间,书面进行确认,并将其当作工期进度记录文件存档,详细说明进度提前、进度滞后的原因变更管理由于受到合同管理水平、设计深度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工程变更,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现场业主、监理总部、监理分部的沟通,得到确认后再开展工程变更同时,根据合同要求,制定工程变更管理程序,确保责任到人,对合同台账进行及时更新,并要加强动态管理3结语综上所述,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管理始终贯穿在管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全过程中,不仅确保了管道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还体现了EPC管理模式的优点只有规范化地进行管理,才能确保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管理的顺利开展,才能确保管道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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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龙敏,颜妍,栗克.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之EPC合同索赔管理[J].河南建材20_01:50-
53.工程实施合同4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的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_、—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以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乙方按工程施工的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一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工程实施合同5为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建设、施工单位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二、合同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使用—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本本
三、合同签订和备案时间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最终依据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解除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备案
四、对合同签订内容的有关要求
(一)施工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2、合同价款应与中标价一致;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部分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4、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方式,一个工程项目不能同时使用两种计价方式,不得采取“一口价”或“平米造价”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5、应明确预付工程款为工程造价的25%〜30%及明确的预付款抵扣方式;
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应明确根据每月确定的合格工程计量结果,应明确工程进度款为工程价款80%〜90%
7、应有明确的针对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的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和支付方式;
8、采用固定价格的,应明确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系数(或风险金额)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9、采用定额计价的,有关费率应明确约定并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低于下限;
10、应明确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应明确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11、对于工期提前或延误应有明确的奖惩约定,应符合公平公正、对等原则;
12、实行履约担保的,应明确履约担保的数额,一般不低于工程造价的10%政府投资工程应实行履约担保;
1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明确约定各种可调因素及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1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并应明确约定调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5、对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应明确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工程造价的5%;应明确保证金的返还时限保修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
16、安全有关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并明确以下事项:第二条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装修工程为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⑴应明确约定安全生产费,并不得低于有关标准;⑵应明确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费用,不挪作他用;⑶应明确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⑷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拨款约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划拨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帐户;
17、应明确工程是否允许分包,如允许分包应在合同中明确分包的单位及所承揽的分包工程;
18、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以下事项⑴实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建筑业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每季度末结清农民工剩余应得的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等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⑵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制度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每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支付表上报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资支付表应由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审核确认后签章⑶实行先发工资后结算制度建设单位在编制概算时应测算人工费所占比例,测算比例一般不低于工程价款的10%o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建设单位按比例暂扣相应的人工费,专款专用,待监督上月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支付后拨付在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经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拨付其剩余工程款
(二)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参照施工合同
(三)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应明确劳务报酬的结算、支付方式、数额、时限;
3、应明确违约责任的约定;
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
5、应明确质量缺陷的鉴定部门及解决方法;
6、农民工工资支付参照施工合同有关要求
五、备案合同应提供的资料(-)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工程定额测定费已足额上缴;
3、不招标的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发包方的相应证件;
4、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5、担保合同;
6、建设单位不同意分包的或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二)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3、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施工合同;
5、工程质量保修书;
6、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三)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的资质证书;
2、双方营业执照;
3、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
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的合同事项
(一)工程预付款的比例和拨付时间;
(二)工程进度款的拨付计划及计算方法;
(三)结算款的拨付时间和结算方式;
(四)索赔的程序;
(五)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金扣除比例与年限;
(七)履约担保;以上条款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受理与备案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合同备案后,办结时限为5日;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在备案合同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3、备案合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保管3年;
4、对于已备案合同,合同当事人及有权部门可以查询,查询时应提交相应资料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5、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及时备案合同将记入信用档案
八、监督管理
(一)对建设或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招投标与结算中不执行有关计价依据的;
2、建设单位不按有关规定支付预付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的;
3、建设单位未按时限完成竣工结算工作,且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
4、有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分包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
2、应当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未招标的;
3、施工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相背离的;
4、提供的备案资料不全的;
5、不符合合同签订内容有关要求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程实施合同6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订立合同双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万元,建设地点在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20—年—月一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20—年—月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20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20年—月一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20—年—月一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一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一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20—年—月一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
(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本设计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一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七^其它本合同自20年—月—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诉讼选择一种)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建设单位(甲方)代表人联系人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L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第四条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五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通讯处设计单位(乙方)代表人:联系人通讯处20年月日订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工程实施合同2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整个民用户燃气工程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申请审批号
四、工程内容及范围.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安装;.户外燃气干、支管及设施安装第二条工程实施方式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碰管通气全过程均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第三条工程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一、天然气庭院管网、外线中压管线、调压装置、计量表、天然气阀门及配套管件、土石方工程,地形地貌恢复等工程费用
二、天然气放空气量、管线碰口、设计、监理等费用
三、本合同总造价元,人民币大写O
四、甲方用转帐支票或现金到乙方指定银行交付均可第四条甲方交款日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交付工程总款的60%余款在通气前10天付清第五条材料及设备配置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不含燃器具)均由乙方供应
二、燃器具由甲方自行选购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符合安全用气标准的产品
三、因燃气用具质量而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燃具供应方负责
四、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准确、真实齐全的设计基础资料甲方用气地点以及周围相邻区域的总平面地形图(1500地形图、带城市坐标)、总平面布置图、用气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图(1500或1100)、标准层平面图(各层平面布置不同时需各层建筑平面图1100)o用气位置建筑(厨房)大样图、用气建筑给水施工设计图(或竣工图)、电气线路布置图用气庭院内隐蔽工程总平面图(水、电等管线)、成片开发用户的调压计量室(站)建筑红线位置图、干管所经道路地形带状平面图及纵断面图.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免费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且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合同生效之日起内免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电源、水源,满足施工用电、用水量的需要,并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正常使用,提供施工料具准备间做好红线内场地平整、拆迁及消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施工前提供住户名单及相应的门牌号.保证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能顺利进入每个住户家中踏勘与施工.提供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需要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证明等有关文件资料;提供质检、消防部门验收该建筑合格的资料或证书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在高层建筑的燃气工程验收前,应安装、完善燃气电磁阀的消防报警控制系统.甲方不得擅自改动,损坏燃气工程设施,不得将天然气管道、设备暗埋或包裹.与乙方签订供气合同
二、乙方的责任.代甲方向市规划、消防、市政、河道、园林、交通等单位申请办理燃气工程实施的有关手续及赔偿.除第七条的第二款规定外,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实施.负责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方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负责组织工程竣工手续、碰管、通气.非乙方原因遇特殊情况,工程不能实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与甲方签订供气合同第七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劳动定额和本工程现状需要,确定工程实施工期为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或停工.因甲方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不准确、不齐备或房屋结构发生改变,致使工程无法按期进行而影响进度的.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未能消除,导致乙方不能施工的.甲方临时提出更改工程内容或更换设备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或与甲方相关人员阻扰影响工程进度的.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政府或有关部门另有规定,不属乙方职权范围内原因而影响进度的第八条工程质量和保修
一、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按《城镇燃气设计规定》GB50028-
93.《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DBJ
20038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JJ33-
8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执行
二、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一年第九条在燃气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如改变意图、减、撤消工程量时,乙方应收取已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费用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合同中其它款项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违约者应按工程总造价2%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存档备查
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之日起生效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