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小学教师工作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应自觉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为了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教职工要按时完成有关工作,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按时上好各节课
二、教职工因事、因病要及时请假,到校后要及时销假未请假不到校,或提前离校的视为旷工病假以医院假条或病例为准
三、在校工作期间因事因病请假不足一天的,请在离校前到分管领导处填写请假记录、到校后到分管领导处填写销假记录,以便准确记录请假时间;教职工出勤情况每周进行公示,如有误及时更正
四、教职工请假不足两天(含两天)到分管领导处请假,并填写请假记录;超过两天须经校长审批,审批同意后再到分管领导处填写请假记录,以便学校安排工作
五、除不可控因素外,原则上教师校务会、实验讲堂等集体性活动不允许请假因不可控因素请假的,要主动到教研组长处补课升国旗、学校各种大型活动,全体教职工要到场参与
六、事假或对口开会、培训、教研的必须自行调课,若时间长于两天的至少要自行调整好头两天的课病假或紧急公派外出的由教导处安排代课
七、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以下情况请假属于公假:.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给予3天婚假;.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给予3天假,.产假给予3个月假期,晚婚晚育顺产给予5个月假期,剖腹产5个半月;哺乳期的女教师(婴儿不满1周岁),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查结果用于教职工绩效考核O
九、特殊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可以不计假
十、请假实行累计值请假不足半天的情况,4小时累计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