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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传染病监测和预防,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具体内容.班主任在晨、午检中发现有身体异常状况学生,应提醒其到医院就诊,请假和未请假而没到班的学生,要与家长取得联系,问清情况,做好记载.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电话追踪(可以家访)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的缺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情况报告学校疫情管理人员,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说明病因.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二、康复复学制度对已确诊或者疑似传染病的教职工、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上报教育局、或疾控中心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的教职工或学生,必须提供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由班主任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核实后方可返校
三、实行报告责任制班主任每天须认真填写《学校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工作,对各办公室、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师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执行登记制度或瞒报、隐瞒、谎报的教职工、学生,将视情节,对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对执行制度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