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注
1.本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填写,连同本人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相关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2.此表一式四份,党支部、基层党委(党总支)、本人档案各存一份,沪区党委组织处备案一份姓名性别民族免冠照片出生时间年月入党时间年月出国时间年月回国时间年月提出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冲面申请时间年月日正式或预备党员文化程度是否取得过外国长期居住权是否加入过外国国籍居民身份证号码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名称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名称学习和工作的主要经历党支部意见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年月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查)意见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名(盖章)年月日沪区党委组织处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