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工作期间手机集中保管规定
一、总则
1、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保证员工工作期间的安全,结合工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车间员工
二、目的目前工厂部分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工作间隙使用手机上网、聊天、听音乐、看小说等不良现象,严重分散工作精力,极易引发产品质量和安全事故,为杜绝此现象,特制订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集中保管制度
三、存放管理
1、上班进入车间后,每位员工必须将手机存入手机柜(因工作需要调度、班组长、天车工、维修工手机暂不上交)
2、手机柜钥匙由当班调度保管,员工如有紧急情况需要使用手机需向调度报告后方可使用
3、严禁在班期间私自取出手机使用
4、车间员工下班后统一到调度室领取个人手机(因交接班时间员工存取手机重叠,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下班后半个小时内存放完成即可)
5、如员工上班期间未携带手机,需向调度报备
四、考核细则
1、如发现员工私自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视听产品带入工作岗位,第一次发现处罚500元,第二次发现处罚1000元,以此类推如发现调度、班长、天车工、维修工在车间使用手机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第一次发现处罚1000元,第二次发现处罚2000元,以此类推
2、不得对手机存放柜通过非法途径开锁和撬锁,否则一律按照盗窃处理,并对当月奖金沉没
3、不得恶意破坏手机柜,一经发现追究其责任并照价赔偿
五、附则
(一)本规定由工厂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