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寝室文明工作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开展校园寝室文明工作,在《寝室文明卫生“五项标准”》、《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文明寝室评选办法》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寝室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查寝时间、违禁物品、文明寝室等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规定
一、规范查寝时间为不过分打扰同学们的寝室学习生活,现规定查寝工作安排在周
一、周
三、周五下午
二、申诉时间寝室检查结果公示当天上午9点至周三中午12点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到校园办公室进行申诉
三、明确违禁物品范围.用电类冰箱、制冰机、煮蛋器、锅、电饭煲、电磁炉、榨汁机、咖啡机、洗衣机、卷发棒、直板夹、直发梳、电熨斗、挂烫机、养生壶、美甲灯、电瓶车电池等有消防隐患电器或附带以上功能电器,以及用电功率大于lOOOw的用电器,一旦发现扣30分;.宠物类猫、狗、仓鼠、爬宠、鱼等活物(检查时发现宠物用品均算饲养宠物),一旦发现扣30分;.明火类香烟,火炉,香薰,蚊香,打火机,火柴等明火类物品,一旦发现扣30分;.酒类任何酒类及含酒精类饮品(包括空酒瓶),一旦发现扣30分;.刀具管制刀具,一旦发现扣30分;.其它私拉电线扣10分;插线板连插线板扣10分;备注违禁物品范围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事务部所有
四、文明寝室评选要求及奖励办法.当月满足四次优秀的寝室颁发校级文明寝室证书.校级文明寝室证书可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并可抵消一次寝室不合格记录,无时间限制
五、启动寝室扣分责任到人制度为提升学生在宿舍中的主人翁责任意识,实现宿舍情况的精准反馈,现启用“责任到人”制度个人卫生(寝室床桌卫生;违禁物品及行为等)由个人承责,个人扣分;公共卫生(地面、阳台、厕所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由寝室共同承担,具体扣分细则参见《寝室文明卫生“五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