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保护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保证课外活动的顺利开展,制订本制度
1、每次学生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并注意参与的管理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搭配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学生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3、如确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预案,活动方案必须按审批权限经有关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性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组织学生野炊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5、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6、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预防摔伤等事故发生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