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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通知各部门、年级组、班级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本地城乡不断增多,目前已逐渐成为本地一些学生上下学的代步工具但由于初中学生还是未成年人,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加上电动自行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等原因,致使学生驾驶电动车辆上下学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成为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严重隐患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学校要求学生不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我校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二、不提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即使满16周岁但仍属未成年人,自主能力、自控能力非常有限,学校不提倡其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如果个别已满16周岁的学生如坚持要使用电动自行车,家长必须严格监护,所以,必须由其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
(四)款规定只有“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才列入非机动车管理超标的电动车应属机动车所以,我校即使是满16周岁的学生也不得使用超标的电动车
三、学校和各班级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教育方式,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各班级还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发“告家长书”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家长宣传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危害性,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时常提醒子女注意交通安全,珍惜生命I、政教部门要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邀请专家到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终生”家长要算一笔帐,骑自行车或步行,不仅锻练了身体,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学生的安全仅管学生对骑电动自行车也有一定的需要,但这与学生的安全需要比较起来,应该是无足轻重的,生命宝贵,安全第
一六、本通知发至班主任,传达到全体师生并通过班主任和学生告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