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大学生思想鉴定李某某,汉族,女,XXXX年X月出生,XXX市人,中共党员,系XXX教育学部XXXX级特殊教育学专业硕士,XXXX年X月毕业离校该同志在校期间,在思想上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思想,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生活中,热爱帮助他人,能和身边人和睦相处,群众基础好学习上,刻苦努力,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党团、班级活动,有较好的志愿服务精神该同志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没有参与任何违法活动或者加入其他组织没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参与修炼“法轮功”活动并坚决支持、积极参与同“法轮功”的斗争各个时期,个人历史清白,无政治问题特此证明XXX教育学部委员会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