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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合同模板五篇土地出租合同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土地用途为..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为了支持城乡边际的发展经济,甲方决定将自己在—位置的非耕地一块,面积将近贰亩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可在这块地上建立轻钢厂房及辅助设施,用于做钢材制品的加工及环保性防腐涂料的生产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场地条件甲方租给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压实的场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应有适用于货车进出的通道搭接水电源方便、价格合理在租用期内归乙方合法经营范围使用,承包期限为年,从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二、付款方式贰亩场地的租金为15000元/I年(人民币每年壹万伍仟元),签订合同时给付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在租用场地条件符合要求时后,乙方给付甲方两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后期的租金将在两年期限之时分期给付
三、甲方给予乙方提供水电的方便,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相关的事宜;乙方负责交纳自己的水电费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如果甲方不与乙方另立协议,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此合同终止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月日土地出租合同篇5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甲方将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曰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大写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甲方证明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耒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土地出租合同篇2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O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o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0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年一月—日年—月—日发包方(签章)鉴证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年一月—日年一月一日.土地出租合同篇3甲方(租赁)乙方(承租)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
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时间共10年,从2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如遇国家的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至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相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朝攵取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土地出租合同篇4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