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危险废物安全贮存的技术要求
1、对于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要求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场地面需做硬化处理,整个暂存场地能够有效地防止危废堆放引起的二次污染
2、根据相关要求设立标牌,将危险废物分类存入容器内,并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附录A所示的标签;同时还应做好记录,注明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容器的类别、存放日期、外运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等
3、暂存库必须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并配备照明设施等,并与厂区内其他生产单元、办公生活区严格区分、单独隔离
4、暂存库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位最高水位;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防渗层为至少1m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W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W10-10cm/s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