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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_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二二年二二二月二二百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P/月/日把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员工在试用期内应尽快熟悉掌握甲方关于本岗位相关职责,并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相关岗位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试用期范围内,如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未能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相关职责履行义务或未能达到甲方聘任标准,甲方有权单方在试用期范围内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赔偿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乙方能力10等情况对乙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乙方工作地点O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L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时制,即每日工作W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也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周工作未超过40个小时,不视为加班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并经乙方同意,可以适当安排乙方加班,具体约定如下a、甲方要求乙方加班须提前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每周一将上周加班情况书面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每月对乙方进行加班时间统计及登记备查;b、乙方每月根据实际加班时间如实填写《加班记录表》,经主管考勤制度的负责人签字核准后作为加班依据,否则不视为乙方加班;c、《加班记录表》审批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乙方按规定享有年休假,具体时间安排应由乙方提出申请并由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乙方同意并认可因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放弃年休假的,甲方按法律规定在每年年终时,结合乙方每年实际应休年假的日期折抵相应工资向乙方发放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试用期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200元+岗位津贴+加班工资;转正后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200元+卤位津贴+加班工资如果乙方卤位调整后,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随之变动
(三)甲方每月出日发放工资,遇节假日顺延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包含可能发生的加班工资(工作期内平均每月不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如有),乙方的加班工资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工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绩效或甲方工资制度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和奖励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也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作业可能产生上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一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耍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确认乙方已在甲方处作了指纹登记,乙方所在公司的电子指纹打卡机的打卡记录为乙方上下班的考勤记录
八、合同变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期内,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地点变动,甲乙双方无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耍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三)项、第
(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
(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予发放经济补偿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1、以下情形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年度内累计旷工达到七天的;乙方在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到5次或在一个年度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15次的;不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的;触犯《员工手册》中是丙类过失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行为的
2、以下情形视为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其他利益方的吃请或收取财物的;乙方因故意导致公司损失;或乙方因过失导致公司直接损失超过5000元或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达到10000元的;乙方向他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乙方自行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的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财务信息、公司对外投资信息、合同、产品价格、公司财产信息等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利用虚假学历、学习证明及工作经历等方式骗取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招录费用、培训费用、工资等损失
(二)若乙方每月加班累计超过36小时,超过的时间部分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时间的补休,若乙方放弃补休,甲方应以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折算成加班补贴支付给乙方,即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每晚加班按每小时20元计算(不足2小时不计加班补贴),周
六、周日加班补贴的计算标准为每小时按25元计算,半天按4小时
100.8元计算,全天按8小时
201.6元计算
(三)乙方不得自行安排调休、补休时间,应由甲方在乙方具体加班时间的未来半年内安排其调休或补休,乙方如遇紧急情况可以提出调休,但须经甲方同意如有违纪,甲方将视作乙方旷工,严重者将以辞退处理,且甲方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给乙方
(四)乙方接受甲方培训的,应遵守和甲方的服务期的约定,服务期未满而先行离职的,应赔偿甲方支付的培训费
(五)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离职申请而自行离职的,应支付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赔偿,甲方另有其他损失的,乙方也应赔偿
(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同意甲方不予支付一个月(或三日)的工资甲方另有其他损失的,乙方也应赔偿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离职前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离职时不办理交接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应付未付的工资
十四、其它
(一)甲方通过公司门户网站、0A、邮件、内刊、会议、宣传栏等方式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通知的送达方式乙方同意甲方可通过特快专递等方式将有关人事或劳动合同方面的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下列有效通讯地址(请勿填写公司电话及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乙方承诺,在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内,保证该地址可以接收公司的通知文书如果该地址有变动,则乙方应当于3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的变动通知,公司文件如果因为地址变动或者收件人拒签被退回,均视为送达乙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年月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持有劳动合同文本后,员工签名签收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