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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行为,保证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务第二章总经理、副总经理职责第三条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责
(一)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A)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
(九)向董事会提交议案;
(十)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
(十一)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条总经理应履行的职责
(一)维护公司法人产权,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
(三)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指标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公司化建设;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建设现代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生活福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五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其工作分工、职责由总经理决定第三章总经理的权限第四条总经理具有以下各类合同、签署权或批准权:物业管理及其它经营管理委托合同;项目总额在5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设备维保或固定资产购置合同第七条总经理会议分为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经营管理分析会和生产经营分析会是例行的专题办公会第八条公司有下列重要事项的,原则上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制定年度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计划;
(二)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和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拟定公司重大投资项目;
(四)向董事会提交重要议案;
(五)总经理认为应当提交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第九条总经理专题办公会主要研究、协调和处理公司的专项工作第十条经营管理分析会和生产经营分析会原则上分别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相应部门分别组织第五章总经理工作纪律第十一条总经理不得从事下列行为或活动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经理人;自营或与他人经营与本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业务;利用职权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十二条总经理应不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重大合同的签订或批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第十三条总经理任职期满或在任期内发生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由董事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第十五条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