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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民用枪持枪证申请审批表编号123制表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填表时间2015年11月25日发表单位浙江省公安厅查验、变更记录填表说明:
1、个人申请办理民用枪持枪证时,必须经常住地派出所审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
2、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和狩猎场等单位申请办理民用枪持枪证时,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
3、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和营业性射击场申请办理民用枪持枪证时,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
4、单位和个人为开展游艺活动所配置气步枪申请办理民用枪持枪证时,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
5、本表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涂改无效本表一式二至四份,分别由有关审查、审批公安机关留存,并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6、审批表中申请个人或申请单位和所持有民用枪支基本情况由申请个人或申请单位填写个人申请民用枪持枪证时填写一下栏目单位申请民用枪持枪证时填写一下栏目姓名王某名王某某单位名称某单位性别男籍贯某地民族汉族单位类别某类别出生年月
1990.
11.20文化程度本科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某身份证号单位地址某市某路某号住址某市某路某号枪支管理负责人姓名王某户口所在地甘、甘L甘口某市某区某县联系电话123456申请配枪原因及用途说明某原因申请配枪原因及用途说明某说明所持有民用枪支的基本情况枪种猎枪枪型单双管枪号生产厂家甘〒广购买时间某工厂
2017.
12.12批准购买枪支的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审查、审批意见同意市级公安机关审查、审批意见同意发证公安机关意见(盖章)年月日证件名称枪证编号发证时间限定使用区域有效期限查验变更项目查验、变更内容查验变更日期某年某月某日处罚登记处罚内容处罚原因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