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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开江县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内容表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签字)日期: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字:日期: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间备注--采掘布署
1.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采区上下山是否贯穿整个采区,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
2.煤矿“四量”是否符合规定
3.煤矿是否具备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是否适应矿井延伸和采掘接替的变化,通风系统是否稳定、可靠
4.开采易自燃煤层或煤层群联合布置的采区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
5.矿井是否合理分风,生产水平和采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区
6.采掘工作面、井下火药库、机电碉室等是否采取独立通风
7.采区上下山是否存在一段作为进风一段作为回风,是否存在施工眼子作为通风(眼子通风不具备避灾功能)
8.采空区是否及时封闭
9.矿井总回风、采区回风巷是否为人员出入或运输、供电主要通道
10.恢复生产(建设)的矿井是否制定年度采掘接替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审查,采掘头面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核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间备注矿井通风管理
1.矿井是否建立和落实通风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和“一通三防”例会等制度
2.矿井是否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现象
3.全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碉室风量是否满足要求,风量分配是否合理,井下用风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规定
4.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违规串联通风现象
5.在采用串联通风时,是否符合规定并编制了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6.矿井通风设施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临时设施代替永久设施的现象
7.主要通风机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善并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
8.矿井是否实现双回路供电
9.主要通风机安装、反风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10.采煤工作面是否采用全风压通风,是否存在用局部通风机供风采煤或稀释采煤工作面瓦斯现象
11.是否按规定开展矿井生产能力、通风能力核定和通风阻力测定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间备注
12.矿井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通风、瓦斯安全检测仪表并按规定使用,安全检测仪表是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维修、检定、校正,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灵敏可靠
13.风门、风窗、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管理、使用
14.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是否采用“三专两闭锁”(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专用变压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是否按照要求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
15.煤矿是否建立通风管理各项记录、报表,是否如实填写
16.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是否制定停风措施
17.通风管理图纸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
18.反风设施齐全、完好;检查、维修符合规定;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19.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1.矿井是否建立和落实瓦斯防治责任制度
2.瓦斯防治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齐全,计划、措施和资金是否落实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间备注二瓦斯防治
3.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报表报送、审签制度
4.瓦斯检测人员是否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有无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5.瓦斯巡回检查、“一炮三检”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人员入井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检测仪等瓦斯检查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6.井巷贯通、瓦斯排放等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
7.是否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8.对通风和瓦斯异常变化的,是否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9.瓦斯检查人员瓦斯检查的地点、次数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是否符合规定
10.瓦斯检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矿井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功能是否完善
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合格证即“四证一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间备注四安全监控系统标”;
②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或者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
③监控室采用双回路供电,严禁插接其他设备;
④系统必须连续运行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当能保持系统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⑤监控系统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具有防雷接地设施,并且设施齐全可靠;
⑥通讯、网络设施齐全且运行稳定;
⑦主机装备防火墙和杀毒软件;
⑧监控室和机房配备消防设备)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功能设置、监测监控参数、设备配置、传感器设置、维修调校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运行是否正常
3.安全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和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是否安装齐全
4.是否按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瓦斯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设置的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及断电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定期进行调校
5.瓦斯监控系统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和连线方式是否正确,是否具备超限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
6.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是否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及时处理瓦斯异常问题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间备注
7.是否存在人为造成传感器失效失真等弄虚作假现象
8.是否按规定使用、维护和管理安全监控系统,机房值班、传感器校验、监测报表、超限及故障处理等工作是否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要求24小时值班
9.矿井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10.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信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通信、电源线缆的敷设,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并及时更新每3个月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录音应当保存3个月以上
11.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电缆必须专用严禁安全监控系统与图像监视系统共用同一芯光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或者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
12.使用防爆柴油动力装置的矿井及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当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间备注应当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当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的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五瓦斯等级鉴定
1.低瓦斯矿井是否按要求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2.改扩建矿井改扩建完成前、资源整合矿井完成前是否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3.有瓦斯动力现象,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接近
0.74Mpa开采同一煤层的相邻矿井为突出矿井的,或者超出鉴定范围开采突出煤层的,是否按规定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未完成前严格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4.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是否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六矿井防灭火
1.是否建立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2.是否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完善矿井火灾应急预案
3.开采煤层是否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并向监管部门备案
4.鉴定为不易自燃但开采同一煤层的相邻矿井或本矿井发生过煤层自燃的,是否严格按自然发火矿井管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间备注
5.开采容易自燃或自燃煤层的矿井,是否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
6.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7.是否建立自燃发火监测系统
8.是否编制预防采空区、巷道高冒区和煤柱破坏区自燃发火措施
9.矿井是否在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上下是否设置消防材料库,库存材料工具的品种、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定期检查、更换,是否另做他用
10.是否按要求完善隔爆设施的安装
11.煤层钻孔施工是否按规定安设瓦斯、一氧化碳传感器(顺煤层施工探放水钻孔应做要求)
12.压风排渣的钻机是否安装风水切换装置
1.矿井是否建立和完善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和管理制度
2.是否按规定开展粉尘检测
3.检测仪器是否正常使用、维护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间备注七煤尘防治
4.作业场所是否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5.煤尘爆炸性是否进行鉴定、备案
6.具有煤尘爆炸性的矿井是否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隔爆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记录是否完善
7.是否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是否按规定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8.是否按规定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