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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目录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预案体系2组织机构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咨询组3监测与预警监测与预报预警分级预警程序4应急响应响应分级应对红色预警,启动I级应急响应
4.2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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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健康防护指引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24小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内容如下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T冬季调低2〜4T减少能源消耗;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共交通或电动交通等方式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倡导烟花爆竹禁放区外的公众不燃放烟花爆竹;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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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m级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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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孕妇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免疫力低下的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外出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
2.
2.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措施包括1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冬季调低2〜42,减少能源消耗;2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共交通或电动交通等方式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3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4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5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6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7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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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确保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以上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可以调整,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o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和本单位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停止大宗物料运输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原则上确保减排量达到15%以上水泥行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错峰生产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分局和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确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2)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桩类施工、土石方作业、建筑构件破拆、建设工地脚手架拆除、建筑涂料涂装、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道路开挖、路面整修、房屋拆除等作业仍实施土石方作业的项目,必须加大扬尘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3)矿山停止露天作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4)砂石料厂、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石材加工企业等停止露天作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5)每年3月15日至11月15日,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湿保作业1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除民生保障运输车辆外,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每日6:30至19:00禁止中重型(黄色号牌)货运车辆和尾气超标排放、冒黑烟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内行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7)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8)因臭氧污染启动本预案时,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建筑墙面涂刷、装饰和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摊铺、混凝土搅拌站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市政作业应急抢险工程除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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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II级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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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孕妇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免疫力低下的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运动,必要时可以停课;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外出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
2.
3.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措施包括1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冬季调低2-42减少能源消耗;2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共交通或电动交通等方式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3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4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5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6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7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8加大道路湿式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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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确保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20%以上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可以调整,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o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和本单位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停止大宗物料运输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原则上确保减排量达到20%以上水泥行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错峰生产非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应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在保证安全和民生的前提下,应停产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分局和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确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2)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停止使用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3)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桩类施工、土石方作业、建筑构件破拆、建设工地脚手架拆除、建筑涂料涂装、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道路开挖、路面整修、房屋拆除等作业仍实施土石方作业的项目,必须加大扬尘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4)矿山停止露天作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5)砂石料厂、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石材加工企业等停止露天作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6)每年3月15日至11月15日,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对重点湿保道路增加湿保作业2次,其他道路增加湿保作业1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除民生运输车辆外,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全天禁止中重型(黄色号牌)货运车辆和尾气超标排放、冒黑烟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内行驶其他货运车辆及微型、小型载客汽车在限行区域内实施单双号限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8)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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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I级应急响应措施
4.
2.
4.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孕妇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免疫力低下的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其他单位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各单位停止室外作业一般人群确需外出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4.
2.
4.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措施包括1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冬季调低2〜4C减少能源消耗;2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共交通或电动交通等方式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3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4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5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6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7停止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8加大道路湿式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9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10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用车30%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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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确保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30%以上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可以调整,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o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和本单位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实施红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停止大宗物料运输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原则上确保减排量达到30%以上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实施运输应急响应水泥行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错峰生产非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应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在保证安全和民生的前提下,应停产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分局和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确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2)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停止使用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3)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桩类施工、土石方作业、建筑构件破拆、建设工地脚手架拆除、建筑涂料涂装、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道路开挖、路面整修、房屋拆除等作业仍实施土石方作业的项目,必须加大扬尘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4)矿山停止露天作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5)砂石料厂、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石材加工企业等停止露天作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6)每年3月15日至11月15日,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对重点湿保道路增加湿保作业2次,其他道路增加湿保作业1次,同时扩大重点湿保道路区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除民生运输车辆外,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全天禁止中重型(黄色号牌)货运车辆和尾气超标排放、冒黑烟的机动车在城市建成区内通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8)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4.3区域应急联动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辽宁省区域预警或辽宁省省级预警启动指示,及时启动不低于区域预警建议或省级预警建议级别的应急预警及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与周边城市共同应对区域重污染天气
4.4新闻发布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工作新闻发布与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官方权威信息,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意识,强化污染防治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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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新闻发布的组织新闻发布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按照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不同情况,实行分级管理,沿用已有的发布机制,视不同预警等级,由相关单位适时准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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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新闻发布的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新闻通气会、媒体集中采写等发布新闻信息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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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新闻发布的内容应急响应措施区域应急联动新闻发布5总结评估信息报送应急总结应急评估措施改进6应急保障资金保障制度保障减排项目清单化保障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保障人员保障能力保障监督保障预案的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时间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情况、空气质量实时情况、气象预报情况、气象实时情况、应急响应情况、相关政策、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以及其他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4.4新闻发布的纪律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政务信息5总结评估1信息报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9时前,将本区域或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2应急总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梳理分析在每次应急响应终止后1日内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结报告包括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形成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报告
5.3应急评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于每年5月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前一年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案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
5.4措施改进应急指挥部根据重污染天气总结所暴露的问题,加强应急管理,强化预案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和跨界联动,改进应急措施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各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做好重污染天气资金应急保障工作,监督资金使用
6.2制度保障全市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管理制度,保障制度顺利执行,减少乃至消灭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频次本预案发布后,全市各有关单位应在2个月内完成本单位或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调整,报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3减排项目清单化保障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包含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每年进行更新各有关职能部门应组织编制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管控对象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其中,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编制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清单,明确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管控的企业清单,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发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市自然资源局编制露天生产矿山清单;市公安局编制交通管制重点区域划定方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全市道路湿保清单,将重点区域、高流量道路、道路破损程度高及正在维修的道路等列为重点湿扫道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墙面涂刷、装饰和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摊铺、混凝土搅拌站清单;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清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各自职责编制扬尘污染管控清单4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保障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局应指导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按照《指导意见》的绩效分级指标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编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留存备案,并对工业企业在各应急级别下的减排措施评估确认和督导落实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应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对于简易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二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1年以上数据记录,自证达到减排比例要求采用轮流停产方式达到停产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轮流停产批次不应超过3批对于不能短时间内停产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5%、20%、30%以上
6.5人员保障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队伍及专家库,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使之成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6能力保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及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预测预警准确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减排措施效力与执行应急响应时一致
6.7监督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造成较大影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2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2017年庄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庄河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庄政办发〔2017〕88号)同时废止附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生态环境分局制定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包括具体监管要求并落实;对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并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会同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编制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清单,并动态更新;汇总全市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核算、评估并上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对气象状况进行监测与预测,为污染扩散与消除提供气象参数;与市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站联合发布空气质量预报;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缓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应急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庄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委宣传部按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配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发布与信息公开;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相关舆情监控;配合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民众宣传教育;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教育局制定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并落实;负责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户外运动、停课的管理;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制定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工作措施并落实;会同市生态环境分局确定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清单;负责组织督促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按要求降低生产负荷或停产;负责组织督促水泥等行业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错峰生产;当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提前指导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公安局制定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包括具体监管要求并落实;负责机动车限行的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负责烟花爆竹禁放的管理;动态更新移动源项目清单,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豁免的民生保障运输车辆信息录入交警执法系统;配合散流体、煤炭、渣土、砂石料运输车辆的监管;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做好本级重污染天气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监督财政保障资金使用市自然资源局制定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包括具体监管要求并落实;组织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收储土地的监管;动态更新露天生产矿山清单,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包括具体监管要求并落实;按照《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工地的扬尘管理;检查城市建成区内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挖掘、园林绿化建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和道路挖掘施工未采取设置围挡、降尘措施,以及运输垃圾、粪便、渣土、砂石、泥浆等散流体物料泄漏、遗撒、飞扬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罚;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落叶及垃圾、占道焚烧冥纸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动态更新扬尘源项目清单,动态更新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墙面涂刷、装饰和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摊铺、混凝土搅拌站清单,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制定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包括具体监管要求并落实;负责对公路施工及养护活动中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动态更新公路扬尘源项目清单,动态更新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清单,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促《指导意见》建材、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重点行业企业的运输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在橙色以上预警时,督促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单位落实管控措施;配合散流体、煤炭、渣土、砂石料运输车辆的监管;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落实重大户外文化活动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制定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并落实;负责提供易感人群健康防护建议;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和应急值守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国移动通信庄河分公司、中国联合通信庄河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庄河分公司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通信保障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国网庄河市供电公司配合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限产停产企业采取限电措施;按要求提供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正常生产与采取减排措施期间的用电量信息;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负责制定本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细化分解任务,包括具体监管并落实;安排辖区应急工作经费;组织本地区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和应急值守工作;动态更新本区域扬尘源项目清单,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1总则编制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庄河市重污染天气防范、处置和应对能力,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公众健康,特制定本预案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
(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政发[2018)31号)、《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大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大政发[2018)41号)、《大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大政办发〔2015)95号)和《大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预案注上述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强化节能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空气污染造成的人员伤害,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
(2)属地管理,分工协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统一负责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统筹协调本领域、本辖区应急响应工作,全市密切配合,协调联动
(3)平战结合,快速反应将日常工作和应急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高效快速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对污染企业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
(4)差异管控,科学施策落实差异化管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严禁“一刀切二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做到措施有效、可操作、可核查
(5)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完善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监控网络,实行相关部门会商机制,加强科学分析研判根据重污染天气等级设置,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措施,快速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庄河市行政区陆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自然成的重污染天气,不在本预案范围预案体系庄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庄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统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以及重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2组织机构1应急指挥部庄河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中国移动通信庄河分公司、中国联合通信庄河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庄河分公司、国网庄河市供电公司、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应急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组织检查评估等工作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气象局各确定2名固定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演习,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有关决定事项;3承担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4组织专家咨询组对空气重污染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5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前一年度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评估;6适时组织修订庄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7负责向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组织落实,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4专家咨询组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为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3监测与预警1监测与预报市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站负责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监控,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研判等工作,统一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并与市气象局会商,统一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同时不断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便于公众及时知晓2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全国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24小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及细颗粒物(PM
2.5)、二氧化硫(SO2)、臭氧
(03)等指标情况适时启动黄色预警3预警程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预警即响应“原则,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局报告预警信息,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下达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及应急响应启动与预警解除及应急响应终止指令当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信息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布1预警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实行分级管理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发橙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站及市气象部门提供的空气质量预报(如遇疑难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启动意见,由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红色预警(I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站及市气象部门提供的空气质量预报(如遇疑难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启动意见,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原则上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大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示,可直接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下达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及应急响应启动指令,不再另行报批
3.2预警响应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立即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根据污染特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实施有针对性的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3.3预警调整与解除预警调整与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一致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可根据污染程度变化和最新预报结果,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或收到大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解除信息时,解除预警预警按期解除时,不再另行报批,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直接发布解除指令4应急响应1响应分级应对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启动健康防护指引应对黄色预警,启动HI级应急响应应对橙色预警,启动n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