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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药学院2020级药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教育环境,按照《川北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川北医发
[2021]3号),特制定药学院2020级药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原则,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合理规划,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与管理药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由教务科、学生科等共同组成转专业工作小组并报学校备案,并在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实施方案确定药学院转出学生名单和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三、转专业原则
1、学生报名基本要求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心健康,符合拟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所修全部必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且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含50%);
2、为了确保本专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转出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10%O
3、药学专业可转至以下专业法医学、眼视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
4、以下专业可转入药学专业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法医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理科)、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科)、助产学(理科)、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
5、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加转专业
6、2020级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只办理本次转专业
7、学生只可选择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
四、转专业计划根据本专业师资队伍和实验室等教学资源条件及社会需求,2020级药学本科生转专业计划如下表:
五、转专业考核及录取
1、转出考核在学生第一学期各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基础上,可结合学生第一学期在读期间学业综合情况确定学生转出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可转出人数200%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2020级药学本科专业有资格参加其他院系转入考核名单人数为24人
2、转入考核药学院采取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照学生的综合素质、对专业的理解等进行打分,满分为60分录取时最终转专业总成绩及格者按照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转专业总成绩由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40%)转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组成
六、公示及结果公布药学院将考核结果提交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对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由学校统一公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以纸质材料实名形式向学校纪委和教务处举报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校长办公审定并报教育厅备案
七、日程安排
1、学生报名时间:2021年2月27日8:30-28日17:00填报转专业申报表交药学院学生科
2、药学院审核报名资格并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17:00o教务处整理可转出学生名单并通过网络公示3个工作日
3、药学院组织转专业转入考核综合素质面试工作时间为3月5日上午8:30地点为分析测试中心四楼药学院会议室
4、药学院转专业小组考核后将拟定名单报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公示
八、学籍管理
(一)学生在获准转专业文件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不按时办理者作弃权处理,不替补空缺计划名额0
(二)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原专业已学课程要求若不低于药学专业课程,可以免修,否则应当重修;原专业未修课程,应当补修修读形式以自学为主
(三)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到药学专业学习后,应当完成药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按药学专业的标准审核
(四)获准转专业文件下达前学生仍归原专业所在院系管理
九、工作要求
(一)转专业工作在药学院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
(二)药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川北医学院药学院教务科2021年01月25日专业口」转出人数可转入人数药学(四年制)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