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实体商超进场经营协议书甲方乙方为繁荣市场共谋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甲方将位于区楼展位计Itf的场地作为乙方进场经营场地(面积数含走道分摊、立柱、墙体、电力、消防设施等占用的面积),品牌为O(经营期间乙方若需增减、调整品牌或品种,须书面申请,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第二条进场经营期限和进场经营费用的交纳
1、进场经营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金付款方式及政策乙方按租赁含公摊面积平方米,暖气费每平方米元;租金单价为元每平方米,合计每月租金为元(大写元整)交纳给甲方租金交纳方式为一次性按年度总租金合计租金元大写元整).
3、政策A、租赁面积计算方式实际面积加实际面积的X计算电费每度元(以实际使用数计算)B、如乙方未按时交纳租金则甲方每天按季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7日后乙方仍未缴纳,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C、若租赁期限有不够一个月的零头天数,则零头天数的租金在支付首期租金时一并支付
4、当月进场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和推广费的付款方式先付后用,每月10日之前付清第三条.履约保证金和商品质量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商品质量保证金计元,如遇乙方出现商品质量投诉而乙方不及时处理,则由甲方代为处理,费用从该保证金中扣除协议期间,如该保证金减少,则由乙方一个月内补足保证金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乙方收取进场经营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2、甲方对乙方员工实行统一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对于违纪者,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实施处罚
3、甲方应广泛听取搜集乙方的建议和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并依照这些制度对乙方的经营活动统一管理和服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核准经营范围内独立从事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税收、工商等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乙方有权根据自身营业需要招聘或辞退营业人员,所聘营业人员须向甲方办理好备案手续,交纳管理保证金,佩戴甲方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上岗,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乙方不得聘用因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辞退的人员
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第二条及时缴纳进场经营费,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终止进场经营协议,并对乙方展位内的商品货物进行处理,作为所欠进场经营费及其他费用,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产品厂家销售授权书等有效证照文件,产品必须三证齐全乙方所经营的商品质量,需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如果违反该规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样品乙方销售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企业名称、认证标志、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若有违法,责任自负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自行负责商位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2、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作为仓库使用
3、乙方如在协议期内提前撤场,则不享受甲方所给予的优惠条件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及解除在进场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继续进场经营及其他原因撤场),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不拖欠甲方任何费用的前提下办好所有手续乙方的所有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破坏第八条效力、违约处理依据签约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此协议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协议的约定处理第九条不可抗力经进场经营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双方自行承担,双方不作违约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及其他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签章后即生效,双方各执壹份(签章)(签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