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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谈判与推销技巧》课程教案护生态环境任务二买卖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
一、买卖合同订立的主体买卖合同的订立主体,即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一)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的人自然人不同于公民,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依法成立具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二、买卖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指表现合同内容的外观方法或者手段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一)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买卖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日常生活中的买卖合同经常采用,如集市上的现货买卖、商店里的零售买卖等一般采用口头形式
(三)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一般是指推定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而是采用积极的作为行为或消极的不作为行为达成合意订立买卖合同的形式
三、买卖合同的内容
(一)买卖合同的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就是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体现为买卖合同的合同条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条款可以由合同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⑴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物的名称;3标的物的数量;⑷标的物的质量;⑸标的物的价款;⑹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7包装方式;⑻检验标准和方法;9结算方式;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11违约责任;12解决争议的方法二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买卖合同的文本一般由合同的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⑴首部即买卖合同的开头部分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的名称及合同编号,以及合同当事人进行相互沟通联系的有关资料如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及当事人税务资质等便于日后双方就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交流磋商⑵正文即买卖合同的核心部分用来表述买卖合同的重要条件和实质性内容,以此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表述正文时,应该本着“全面、明确、具体、准确”的原则⑶尾部即买卖合同的结尾部分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对以上合同条款内容和格式进行详细审阅,确信合同内容完整无误后进行的签字、盖章行为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后买卖合同随即成立,依法成立的买卖合同同时生效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任务三买卖合同订立的方式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一、要约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出价或报价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要约人,收到要约的对方当事人称为受要约人一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在于要约人向受要约人作出含有买卖合同条件的意思表示,旨在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而成立买卖合同.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买卖合同的要约人发出的要约必须经受要约人承诺才能成立买卖合同因此要约人必须向其有意签订买卖合同的相对人发出要约,才能获得相对人的承诺从而成立买卖合同.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是订立买卖合同的提议,必须使受要约人确切知道要约的内容决定是否接受要约,做出承诺.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买卖合同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买卖合同的目的,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⑴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⑵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⑶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区别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方法⑴依法律规定区分⑵合同的必要条款是否齐备是要约和要约邀请的重大区别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全面全面就要求必须具备合同的全部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则无此要求⑶依交易习惯,特别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区分⑷依当事人的主观愿望区分看当事人是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还是以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为目的,这是法律上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最主要方法
(三)要约的生效要约人以对话方式作出要约,受要约人知道要约内容时生效要约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要约,则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受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要约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要约一旦生效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取消要约,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
(五)要约的失效要约失效又称为要约的消灭是指要约丧失其法律约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受要约人也不再享有承诺的权利和资格,即使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也不能产生买卖合同成立的后果
二、承诺教学任务项目十五买卖合同的订立学时、・多媒体教室企业6授课地点O专业教室实训室教学目标知识目标L了解订立买卖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掌握买卖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掌握买卖合同订立的方式;.了解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掌握买卖合同订立中的注意事项技能目标L具备结合标的物实际确定买卖合同订立形式、内容和方式的能力;.具备订立合法有效买卖合同的能力素养目标
1.从订立买卖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出发,了解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撼受我国《民法典》“合同编”植根于中国大地彰显中国特色,满足我国经济生活、交易实践需要的本质;.通过买卖合同订立的形式、内容和方式,感受合同自由和私法自治这一宗旨,充分发挥买卖合同鼓励交易,维护交易安全,有力调动市场主体从事交易积极性的巨大作用学习内容买卖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买卖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买卖合同订立的方式重点难点重点L买卖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买卖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买卖合同订立的方式难点买卖合同订立的方式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及学习要求案例导入任务一买卖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推销人员在完成市场分析、客户选择、推销与谈判等一系列工作之后,其最终目的是将谈判结果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即订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订立是推销活动的最后一步如何正确订立买卖合同,防止推销成果付诸东流是推销人员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一方称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课堂讨论】胜利家具厂和A机关分别发出的函件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法律约束力,何时生效何时失去效力请说明理由力授权委托书应该记载代理人的名称或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权的有效期限和委托日期等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取得代理订立买卖合同的资格
(二)必须在授权范围订立买卖合同被代理人对其代理人在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代理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代理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在代理权终止之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买卖合同,均属于无权代理,非经被代理人依法追认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果,由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三)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买卖合同为实现被代理人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买卖合同,由此产生的合同权利义务才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学习小结.本章主要介绍了买卖合同订立的相关知识,包括买卖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买卖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买卖合同订立的方式.买卖合同的特征包括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以及买卖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订立买卖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买卖合同的条款和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买卖合同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即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作为等价交换买受人必须向出卖人支付相应的对价
(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承担一定的义务且双方的权利义务相互对应
(三)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并不以一方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行为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买卖合同的履行
(四)买卖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的签订采用何种形式一般由合同当事人自己决定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显现出不要式性
三、订立买卖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买卖合同作为典型的双务有偿合同,其订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非法人组织不论其经济实力大小,也不论其有无上下级关系,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是否订立买卖合同,与谁订立买卖合同,订立什么形式的买卖合同,订立什么内容的买卖合同,是否补充、变更买卖合同的内容或是否解除买卖合同;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确定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和选择争议的解决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
(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方权利义务的设置应当具有对等性不得明显失之于公平
(四)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订立合同
(五)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是指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六)绿色原则绿色原则,是指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承诺又称为接盘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承诺的构成要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只有受要约人享有承诺的权利和资格,因此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受要约人承诺的目的在于与要约人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承诺人只有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才有意义,才能达到与要约人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按照要约的内容和条件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不得作出实质性变更.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二)承诺的迟延和迟到承诺的迟延,是指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情形承诺的迟到,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情形
(三)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后,承诺到达要约人前,取消承诺使承诺不生效的法律行为
(四)承诺的生效《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三、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订立买卖合同承诺生效时买卖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买卖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买卖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买卖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买卖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买卖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买卖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买卖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订立买卖合同,承诺生效的地点为买【实例15-4]【实例15-5]卖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买卖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买卖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买卖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买卖合同订立的特殊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当事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买卖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发出要约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发出合理的要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作出承诺义务的当事人不得拒绝对方合理的订立买卖合同要求任务四买卖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订立买卖合同是商务谈判取得成果的重要标志但签约不是目的,买卖合同的切实履行、实现合同目的才是商务谈判的最终目的买卖合同日常签约中的注意事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买卖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条款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买卖合同中应明确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关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如果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以其营业执照的名称为准,不能写简称,也不能写代称或代号,以免造成履约过程中的误解
(二)标的物条款标的是买卖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买卖合同对标的物的约定应当完整、准确、无误对于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质量、技术标准、生产厂家、保质期等都要约定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出现差错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三)数量条款数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数量条款买卖合同是不能成立的买卖合同只要有了标的物条款和数量条款,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买卖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当事人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标的物的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如允许的误差、超额交付数量的处理、自然损耗率等
(四)质量条款质量条款在买卖合同中非常重要,许多的买卖合同纠纷由此引起买卖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按照强制性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行业、部门、地区或企业质量标准的,也应尽可能约定采用相关标准且要写明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具体内容可以适当省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质量标准的或一方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要在买卖合同中详细表述具体的质量标准要求,内容较多的可以作为合同的附件明确,并在合同中注明“质量标准按附件XX的规定执行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格条款买卖合同的价款是买方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向卖方支付的对价,一般为货币支付买卖合同的价款如果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一般由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协商确定对于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价格,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含税价或不含税价、单价、总价以及币种、支付方式等,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的方法,不得含糊有些买卖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和怎么支付都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履行期限是指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卖方交付标的物或买方支付价款的时间界限履行地点,是指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履行地点在买卖合同中应当规定明确、具体履行方式是指买卖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履行方式与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
(七)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是指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买卖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买卖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
(八)解决争议方式条款解决争议的方式是指买卖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买卖合同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在买卖合同出现纠纷时双方应采取何种态度和方式解决纠纷
(九)包装方式条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对于标的物的完好至关重要包装方式不当就可能发生货损,引起纠纷对于包装方式可以按约定的包装;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装物的提供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和交易习惯,以及买卖双方提供或准备包装物的可能性来确定当买卖合同对包装方式有约定时则应对包装物的材料、包装物的提供,以及对包装物如何计价、由谁负担包装费用等作出明确约定
(十)检验标准和方法条款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标的物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以及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等
(十一)结算方式条款买卖合同中的结算方式应该具体、明确买卖合同的结算方式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应采用银行转账结算,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方式进行结算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结算方式,并对付款期限作出制约性的规定是全付还是部分付是一次性结算还是分期付款都需要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合同主体名称首尾须保持一致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应该注意,买卖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须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
(二)买卖合同的订立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尽管买卖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等各种形式订立,但非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容易被人利用进行欺诈因此订立买卖合同时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买卖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国家机关颁布的标准合同范本再结合具体交易情况适当调整和增加合同条款和内容,满足自身需要如果有疑问的,还可以咨询有经验的专业律师,保证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防范买卖合同的恶意履行买卖合同恶意履行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地减少合同风险如对对方资信有质疑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出现纠纷时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三、买卖合同的代理订立代理订立买卖合同,是指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买卖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或接受对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订立买卖合同,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买卖合同订立方式代理订立买卖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是有权代理
(一)必须具备授权委托证明授权委托证明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在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因故不能直接参与合同订立时,须由当事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才能发生委托代理的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