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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方案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为科学核定宁夏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定价成本,为其定价提供详实依据,确保政府定价科学、合理、透明,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宁夏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夏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定价成本具体包括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费(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机动车检测维修师考试费(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
二、成本测算对象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学校
三、组织方式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具体组织实施该项成本审核工作,通过实地审核的方式依据成本监审相关规定要求,对宁夏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考试收费定价成本进行监督审核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此次监审工作自2019年12月20日开始至2020年1月1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12月20日至25日,制定监审工作方案,印发监审通知,进行资料初审
(二)实地审核12月26日至2020年1月5日,进点实地审核,明确审核范围,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学校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核,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相关规定对宁夏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考试收费定价成本审核,汇总成本监审表格并起草成本监审报告初稿
(三)沟通反馈2020年1月6日至8日,将成本监审初步意见告知被监审单位,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经监审组研究后,修改完善并形成成本监审报告
(四)出具报告2020年1月9日至10日,形成并出具宁夏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考试收费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五、组成人员为确保审核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宁夏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考试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组:组长袁安喜成员孙宏强、尚睿
六、纪律要求
(一)提高认识监审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质量
(二)加强配合监审组成员和被监审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交流,被监审单位要及时提供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同时指定一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联系人配合审核工作
(三)廉洁纪律监审组成员要严守廉洁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项纪律,不得将被监审单位成本资料用于成本监审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泄露被监审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吃拿卡要、接受宴请,若违反上述规定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