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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指导思想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有效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鼓励教师利用信息化教学平台开展教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西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
(2019)6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设目标及任务
(一)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信息化教学平台为载体,按照《山西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教学资源,不断推进翻转课堂、SPOC.MOOC等教学模式改革,努力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致的结构合理、要素完整、特色鲜明、资源丰富的课程体系,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通过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提高知识传授和内化的质量与效率,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设计能力,推动基于线上教学的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三)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遴选准入、学校认定、分步推进、同步应用”的建设思路,从2020年开始,各系(部)各专业每年自建1门以上系级在线精品课程,学校每年遴选3-5门校级在线精品课程进行培育建设,并积极申报省级精品在线课程第三条建设形式在线精品课程采用“先建设应用、后评审认定”的原则进行建设,分为系级精品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两种(-)系级精品课程由各系(部)择优选择课程,按照建设标准自主建设
(二)校级精品课程由教研处从系(部)精品课程中择优选择,在申报、评审、立项的基础上,统筹校内外资源进行建设,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予以支持第四条建设要求(-)在线课程应改变传统的知识传授模式,按照《山西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和课程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应结合项目式、合作式、翻转式等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活动鼓励跨系(部)、跨校或校企合作,建设形成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梯队
(三)内容设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可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进行课程设计将课程解构与重构,使课程内容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学习.课程内容能够涵盖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课程内容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为单位,安排教学进度,一般教学周为16周
(四)教学资源.课程资源应系统、完整、丰富,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介绍、课程负责人介绍、课程团队介绍、课程标准、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案例、授课视频、实训视频、动画、课程公告、试题库、教材(优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实践教学指导手册(含实训手册)、教学考核与评价等开展教学活动必须的资源,以满足教学和学习者自主学习需求的参考资料.课程教学资源应当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应网络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五)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除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外,教学团队应通过信息化教学平台完成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并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校内外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够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六)教学效果与应用.课程资源在校内教学过程中利用率高,教学团队能够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有效结合,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注重跟踪评价及反馈在一个教学周期结束后,教学团队对教学过程中产生数据的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对教学效果、课程设计等指标进行考核对学生学习过程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出具体课程设计是否合理,学生是否容易接受等,从而对课程进行优化.教学应用推广课程面向其他院校和社会学习者免费共享,课程团队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能够为其他院校使用课程资源、实施SPOC教学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第五条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申报课程一般为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适合通过网络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的课程,包括受众面广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以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教育课等,课程建设基础较好,教学资源有一定积累.课程负责人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师德师风好,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同时具备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依据在线精品课程的特点将知识碎片化并重新设计编排,能够合理运用教学辅助工具组织教学每位教师最多可主持一门或参与两门课程建设项目.课程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可纳入主讲教师、企业专家、助理教师、技术顾问等,确保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课程建设方案应能够充分展示先进的教学模式、优良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在线学习过程的交流,同时应设计灵活多元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申报程序.课程负责人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在线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上报所在系(部).系(部)审核推荐系(部)对上报的课程进行审核,并统筹考虑专业建设规划和课程资源建设等情况,择优推荐上报教研处.专家评审教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的课程团队、教学内容、建设基础、建设方案、建设进展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分别按系级和校级精品培育课程予以立项副高以上人员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主持的项目优先立项.立项建设教研处将拟立项建设项目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并拨付一定的经费予以支持第六条项目验收(-)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课程上线运行一个教学周期后,可申请中期检查实施两轮后可申请结项验收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由教研处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进行
(二)课程中期检查时,须提交课程标准、教学设计、信息化教学平台课程网址、项目进展报告、学生学习效果研究报告等项目进展报告包括阶段性目标的确定、实施和效果评价等学习效果分析报告包括学生在线学习的跟踪分析、教师在线教学情况分析、课程成绩分析报告、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分析等
(三)课程建设验收时,须提交信息化教学平台课程网址、项目总结报告、建设的课程资源(含课程标准、教学设计、课程教案、考核方案等)、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研究报告等项目总结报告包括实施目标的确定、策略的制定、过程分析、效果评价、进一步大规模实施该项教学模式的政策建议等,提供的数据要全面、准确、可追溯
(四)验收结果分为通过、继续完善、不通过、逾期四种.验收结果为“通过”的,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发文确定为“我校在线精品课teo.验收结果为“继续完善”的,课程建设团队根据评审组建议和意见继续建设,待建设成熟后可申请复验.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保留一年内申请复验资格复验仍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能再次担任课程建设负责人.逾期未完成的项目,予以撤项,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一年第七条课程管理
(一)教研处负责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和考核、评审工作
(二)各系(部)按照课程归属,负责本系(部)在线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三)课程负责人在建设期内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包括组建课程团队、制定建设方案、推动方案实施、接受评估与验收等;建设期满,负责在线课程的资源更新及教学秩序维护,为学习者提供优质的教学支持服务和个性化指导,关注学习者的评价和反馈,并持续对在线课程进行改进和优化第八条保障措施(-)定期培训教研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专业人员对课程建设团队进行信息化教学能力、混合式教学方面的培训和研讨,以增强教师运用在线课程进行教学的能力
(二)经费保障为保障课程建设质量和效果,学校和系(部)均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调研访谈、资料印制、网络资源建设等对于确定为系级在线精品培育课程的,学校给予2000元的建设经费;对于确定为校级在线精品培育课程的,除录制视频费用外,学校额外给予5000元的建设经费录制微课视频的费用由学校招标后统一支付对于确定为省级在线精品课程的,学校一次性奖励10000元,并拨付一定的维护费
(三)技术保障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络访问的正常运行,为课程建设团队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及技术服务第九条知识产权管理
(一)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建设的在线课程属于职务作品,凡申请课程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
(二)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要承诺建设的全部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第十条其他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教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