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7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员工派遣合同编号:AF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山东省鲁北煤炭配送基地有限公司(甲方)与中智重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愿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真诚合作,经协商同意
一、除另有约定,本合同中下列名词的含义应依据如下解释
(一)聘用协议系指甲方与派遣人员之间涉及相关事项签订的协议,甲方与派遣人员之间可以不订立聘用协议
(二)劳动合同系指乙方与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合同
(三)候选人系指甲方拟聘用但未经乙方确认,未办理入职手续,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四)派遣人员系指甲方拟聘用,符合派遣条件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入职手续,在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后,被乙方派遣至甲方工作的人员
(五)退回人员系指被甲方依法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员
(六)聘用费系指按本合同约定以及由于甲方使用乙方派遣人员应按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国或地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七)其它费用本合同或补充协议、备忘录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有权招聘、面试候选人,与乙方及候选人约定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甲方在决定聘用候选人时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告知候选人工作岗位、录用条件、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任务、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甲方应当履行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应确保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工作岗位及比例数量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九条及相关规定甲方不得将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三、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协商一致进行以下约定
(一)聘用期限派遣人员在甲方的聘用期限;(-)工作岗位、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附件员工派遣服务明细乙方依据甲方支付如下的聘用费总额,向甲方聘用的乙方员工提供以下服务
(四)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可能的职业危害防护甲方可以依法与派遣人员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如甲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的上述约定发生变化,甲方应当于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签订的与劳务派遣关系无关的协议(如因购置不动产或其他商品贷款(含担保)的民事协议等)产生的任何争议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派遣人员的连带责任
四、甲方有权决定由乙方首次派遣的派遣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应依据聘用期限确定(-)聘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聘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三)聘用期限在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四)甲方连续聘用同一派遣人员的,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甲方如与派遣人员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聘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在试用期内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退回理由、提供相关书面证据除派遣人员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与派遣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五、甲方确认候选人后,应书面向乙方发出《聘用意向书》,其中包含候选人姓名、身份证件号、工作地点、岗位、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聘用期限、试用期、联系电话和邮件地址等信息甲方应对《聘用意向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聘用意向书》将作为乙方与候选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服务的依据甲方应告知并要求候选人至少在拟定用工开始时间的十个工作日前,到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乙方收到甲方《聘用意向书》后,要求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完成入职体检(如甲方有此要求)、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档案调入手续;在候选人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乙方负责办理候选人的合法聘雇手续,依据《聘用意向书》的内容签订劳动合同候选人在乙方工作的工龄自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时起算如候选人在入职乙方前已为甲方服务的与此工龄相关的待遇由甲方在发生时通过乙方另行支付
七、在乙方收到候选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后,乙方向甲方发出《派遣确认通知》,通知甲方候选人已经办理完毕各项手续,并告知开始用工的日期等内容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候选人不能按《聘用意向书》中要求的用工时间开始工作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以《派遣确认通知》中确认的起止时间为准甲方未经乙方确认安排候选人工作的,甲方应承担《劳动合同法》或任何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一切责任
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聘用费(费用标准见附件),具体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为准,由甲方在每月20日前(如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提前)将当月前述费用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杨家坪支行;开户账号123907217410808;开户名称中智重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并负担汇费乙方收到后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逾期支付的,自逾期的第二日起,甲方按汇款额每天加付
0.5%的违约金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聘用费,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聘用费后,由于乙方过错,导致迟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聘用费未包括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福利待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
九、双方约定依法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将随派遣人员月工资的变化以及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而做相应调整,甲方应随之调整聘用费金额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由甲方确定,因相关基数低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标准而引发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派遣人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引致社保公积金部门检查、补缴、劳动监察、仲裁、诉讼等,相关的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当通过乙方及时进行缴纳和支付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自派遣人员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账户建立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前,若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或患病的,由甲方按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费用若按政府规定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工会经费的,则甲方应按接收的派遣人员人数及乙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应当承担未缴纳的全部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在乙方损失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赔偿
十、甲方有权依法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甲方的规章制度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依法协商确定、公示并告知派遣人员,由派遣人员签收确认
一、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执行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根据同工同酬原则执行与乙方和派遣人员确定的劳动报酬、提供公平福利待遇如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乙方办理退休手续的,甲方应承担国家规定的该派遣人员退休后的法定福利待遇甲方如安排派遣人员加班,甲方应按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有关规定向派遣人员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甲方可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实行特殊工时制,同时向乙方提供具体适用的派遣人员名单派遣人员的带薪年休假按照甲方的不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冲突的规章制度执行,由甲方安排派遣人员的带薪年休假并承担未能安排年休假的补偿责任同时,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享受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休假日工资按照规定执行
十二、甲方、乙方和派遣人员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关系,并应共同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应按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有关规定通过乙方向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费用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将被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但甲方应提前3日以书面方式分别通知派遣员工和乙方;
(二)派遣员工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三)派遣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派遣员工同时与甲乙双方之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派遣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派遣员工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派遣人员,或甲方通过乙方额外支付派遣人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费用后,可以解除聘用关系
(一)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五、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以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
(三)项的约定将派遣人员退P1乙方,亦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性派遣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出现以上情形时,甲方应按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为派遣人员提供相应待遇
十六、甲方单方面解除与派遣人员的聘用关系,应当事先将解除理由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证据甲方应认真听取乙方的意见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退回派遣员工而使乙方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从而引发劳动争议的,如因证据不充分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判
(一)恢复劳动关系的,甲方应恢复劳务派遣用工关系,甲乙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劳动关系不恢复的,甲方应承担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判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解除赔偿金等)派遣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主持下调解,同意以调解方式结束劳动关系,调解书载明的金额由甲方承担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通过乙方依法向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甲方原因,派遣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提出解除聘用关系的;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十四条规定与派遣人员解除聘用关系的;
(三)聘用关系期满,甲方不再续聘的(派遣人员提出不续签的除外)或甲方降低续聘条件的;
(四)甲方聘用的派遣人员岗位或比例数量不符合有关规定,派遣人员同意与甲方解除聘用关系、与乙方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依据第十四条第
(一)款解除聘用关系的,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等其他费用乙方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应向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由甲方按照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派遣人员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退回乙方前向乙方足额支付
十八、如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在工伤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相关费用先由乙方为派遣人员购买的工伤保险承担,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保险范围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与工伤和职业病相关的认定、鉴定手续如派遣人员正常死亡,甲方应根据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派遣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以及直系亲属的救济费如派遣人员在其他国家工作或培训的,甲方应当为派遣人员出具派遣函并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提供境外差旅等津贴等因甲方未予投保而派遣人员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九、甲方应在派遣人员聘用期限届满前35日(遇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相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聘派遣人员及新的聘用期限如甲方未能在聘用期限到期前35日书面通知乙方不再续聘,导致乙方未能提前30日书面通知派遣人员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派遣人员上月日平均工资的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相当于1日工资标准的赔偿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以下规定执行(-)聘用期限届满,派遣人员仍处于医疗期、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甲方应将派遣人员的聘用期限自动延续至上述情形消失;
(二)被认定为工伤的派遣人员在聘用期限届满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当派遣人员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聘用期限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聘用关系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派遣人员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如派遣人员聘用期限届满,包括本条
(一)、
(二)、
(三)约定情形之一而续延的,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法律法规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有明确规定的,甲方应配合乙方按此规定执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
二十、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甲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本派遣合同但派遣人员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到期,且甲方无意将本派遣合同期限延长至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因甲方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或其他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导致劳务派遣关系不成立,且甲方不同意与相关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
(三)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导致聘用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方与派遣人员协商,未能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或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乙方无法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一)按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派遣人员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的聘用费,包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和个人部分;
(三)按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所应支付的依法维持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总额;
(四)医疗期待遇、工伤待遇、女工三期待遇;
(五)依据本派遣合同约定乙方为派遣人员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及乙方应收取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如甲方因本条第一款
(三)至
(五)项原因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的,还应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据
二十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与派遣人员的聘用关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交涉,甲方应当继续履行聘用义务
二十二、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聘用费,如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聘用费超过5天,则乙方有权提前5天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派遣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以上原因解除本派遣合同后,甲方仍有义务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聘用费以及按照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剩余劳动合同期限的全部聘用费因劳务派遣的特殊性,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中止、中断、暂停履行等均不影响甲方按约定支付合同费用的义务
二十三、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给派遣人员造成损害导致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被有关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任何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该等损失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拖欠派遣人员劳动报酬的,应承担支付义务及法定的经济赔偿;(-)延迟支付聘用费中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等费用的,应承担支付义务及因此而产生的政府部门的罚款(包括滞纳金及利息);
(三)派遣人员社保、住房公积金延迟缴纳或断缴所引发的全部后果;
(四)延迟缴纳聘用费中福利性保险费用的,应承担保险公司因此而不予承保的责任
二十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报价、合同文本、员工的基本信息、以及双方标有保密字样的往来文件;保密义务是指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一方不得用于任何与其执行职务无关的情况;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双方均有义务尽其一切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秘密信息由于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对受损失方负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十五、如派遣员工由乙方招聘且甲方未单独向乙方支付招聘服务费的,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甲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聘用乙方雇员的,否则视为甲方严重违约,甲方应按该人员与乙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招聘费
二十六、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新的办公地址,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如有跨地区派遣情形的,中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可通过其关联公司完成乙方应履行的义务如乙方未在甲方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甲方应代乙方为派遣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十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中国政府、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本合同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二十八、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九、凡因本合同甲方与派遣人员之间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或法院诉讼,乙方将尽力协助甲方与派遣人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派遣人员不愿调解而使乙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仲裁和诉讼活动乙方在配合甲方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必要差旅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据实承担
三十、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自派遣人员在甲方开始用工之日起计算,有效期贰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欲终止及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违约方应按合同解除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聘用费总额的2倍,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情形除外本合同期满前35天,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同本派遣合同有效期依此类推
三十一、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派遣人员所在国或地区法律法规或政策有规定的,按其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2021年6月15日由甲乙双方在成都市高新区签署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用中英文写成的,则双方各执中英文文本一份,当两文本有不符之处,应以中文文本为准附件《员工派遣服务明细》(本页无正文)甲方山东省鲁北煤炭配送基地有限公司地址山东市齐河县潘店镇政府驻地电话传真盖章乙方中智重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电话86-28-86245818传真86-28-86695483盖章序号项目详细说明费用(元/人月)备注劳动报酬1工资甲方应按问工同酬原则与乙方商定派遣人员月工资标准*工资额根据实际发生额支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月缴费基数比例公司个人2养老保险派遣人员上月工资/上年度平均工资,根据地方政策确定★**月缴费基数由甲方确定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医疗保险*★★6生育保险★★★7住房公积金派遣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小计★费用额根据实际发生额支付员工管理8社会保险办理社保缴纳手续45元/人/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社保相关信息变更及接转手续社保基数核定及调整(每年6月份调整)工伤、生育津贴及失业申领手续办理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手续提供社保相关规定及最新政策、法规信息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住房公积金接转手续(每月人员新增及减少)在职派遣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取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每年6月份调整)9聘用手续派遣人员通过中智网站自助办理入职手续与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人员聘用手续与符合条件的在职派遣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全部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管理和续约提醒协助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接转手续10就业手续协助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协助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接收手续协助办理转业军人接收与落户手续协助派遣人员办理当地的务(招、用)工手续及相关证件11薪酬个税薪酬计算、发放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申报地成都)增值税金12(第8・11项)*5%含税价重庆缴交社保公积金发薪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