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6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吴江区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0)3号)要求,按照《吴江区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2020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方案》和《吴江区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部署,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创新共同体建设,支持我区企业跨区域采购科技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按照“服务优先、统一平台、先行先试”的原则,建立科技创新券财政资金跨区域结算机制,充分激发创新券政策效力和企业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创新,优化创新生态,为打造世界级“创新湖区”提供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服务优先、简化流程按照吴江区科技创新券企业申领、机构兑付的方式执行,简化操作流程,为各类主体提供便捷服务让企业和机构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统一平台、科学管理采取电子券形式实施创新券,依托“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平台”(简称“平台”)统一提供全流程线上管理与服务.先行先试、逐步完善按照开放原则,在支持对象、支持范围、机构类型等方面开展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完善
三、主要目标面向示范区、长三角区域及更广范围汇聚一批服务水平和社会信誉度高的科技服务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流动,进一步提升本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产学研融通创新的良好氛围通过增强本区创新创业服务能力,使技术交易更趋活跃,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更加紧密,面向企业的创新资源供给更加丰富,资源跨区域流动更加高效,为打造世界级“创新湖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四、实施指引本方案所称吴江区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是指采用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支持本区企业面向示范区、长三角区域及更广范围的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科技金融、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专业科技服务吴江区科技局委托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简称“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创新券申领、使用和兑付相关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吴江区科技创新券实施指引具体如下
(一)支持对象注册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开展合作的科技服务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并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选江苏省或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近一年内在税务、统计部门形成过研发投入数据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类创新战略规划研究、企业竞争能力分析、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评估服务等;.技术研发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研发技术服务等;.技术转移类技术评价服务、技术交易中介、投融资服务、创新创业孵化服务等;.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标准服务、软件与信息技术测评等;.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方法与创新人才培训,包括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培训、技术转移服务人员培训等;6•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仪器设施设备共享服务、文献情报服务等服务项目具体内容以当年区科技创新券申报通知为准
(三)支持方式吴江区科技创新券由企业申领、机构兑付,每家企业每年可以使用创新券的总额度是50万元,企业向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相关科技服务,创新券兑付额度不高于实际服务合同金额的50%
(四)科技服务机构入库提供专业科技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备相关专业服务能力,注册2年以上,专职人员有相关业务经历;.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无不良记录有意愿在服务交易中收取创新券的服务机构,符合服务范围要求的,可向本区科技局申请列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服务机构名录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予以公布
(五)创新券申领及使用创新券按照以下流程申领使用:.企业登录平台注册,按照平台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经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领取科技创新券;.企业在平台向指定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服务机构接单,在平台上填写服务合同意向书,线下签订服务合同后由服务机构上传;.管理中心对服务机构上传的服务合同中符合当年度服务事项清单的专业服务予以审核在不超过服务事项兑付上限范围内,按该服务金额的50%拟定创新券使用额度
(六)创新券兑付服务机构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申请兑付,具体流程如下.服务机构在平台上提交兑付申请、技术服务合同、发票以及服务结果凭证(如检验检测报告及服务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吴江区科技局提交兑付清单,吴江区科技局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吴江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审批后按季度拨付兑付有效期自管理中心拟定使用额度之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效兑付申请可跨年度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区科技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券工作区科技局负责科技创新券制度设计、执行经费预算、管理和监督科技创新券的使用;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区科技局委托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负责创新券全流程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技术与数据支撑平台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创新券的发放、申领、使用、审核、兑付、监管等全流程线上管理与服务
(三)监督检查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的每个服务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创新券补助额度,不得重复申请不同的支持内容和额度企业购买专业服务所需经费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得使用创新券创新券的申领、使用和兑付不得弄虚作假吴江区科技局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兑付创新券的服务机构及相应申领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并将服务诚信、服务质量等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创新券申领企业和兑付服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拒不配合监督检查,或在申领、使用和兑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吴江区科技局、财政局不予兑付或追回已兑付资金并将相关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实施期限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11月1日施行,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