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委员会制度
一、各委员会由医院正式任命
二、委员会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
(二)工作职责;
(三)组成人员;
三、会议纪要
(一)每次例会都要有会议纪要,纪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等;
(二)委员会秘书整理会议纪要,并交委员会负责人审核;
(三)委员会秘书根据医院规定对纪要进行整理,按要求归档
四、经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委员会秘书负责落实;需提交院务会的决议,经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委员会每次例会前都须通知所有委员参加,参加的委员人数达到半数方可开会不能参加者须请假,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由秘书提交委员会讨论调整该部门参会人员
六、任何部门和个人如不服委员会的裁决,允许其准备申述材料在下一次会议上进行申辩
七、对于委员会之间相交叉的事务,提交院务会讨论
八、对一些突发性事件,无法组织委员会开会讨论,可由医院领导先决定处理意见,事后提交委员会讨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