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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器材科(组)负费统一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具有中医特点的诊疗仪器设备应优先购置
二、根据各科谓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三、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四、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及时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办法如发现问题需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五、器材库要按照器材的性质分类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库内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干燥清洁,防止损坏、丢失
六、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指定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有专人使用,为全院服务,充分发挥仪器的使用效率定期维护保养
七、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责重似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八、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送交医疗器材科,维修人员应在1—2天内组织维修若有困难也应说明期限维修人员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