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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全县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秩序,有效解决目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车擅自提高运价,不按照计程计价设施设备收费,以我县出租车基础运价调整为由,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持续整治出租汽车行业乱象问题,不断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报县交通运输局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集中整治时间本次集中专项整治从2023年2月13日开始,5月31日结束,共计90天—\整治目标通过在出租车行业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增强从业人员服务意识,达到出租客运服务群众基本满意,服务质量投诉明显减少,出租车运营秩序明显好转,出租车行业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
三、集中专项整治重点
(一)不按规定使用里程计价器,乱收费、欺客宰客的;
(二)拒载、中途甩客的;
(三)出租车在微信群拼车、组客、干扰正常客运班线运营的;
(四)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违规拼客跨区域运营的;
(五)在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载客、欺客、随意涨价的;
(六)发现乘客遗失财物不设法归还失主、隐匿或恶意占有的;
(七)未按乘客指定的目的地合理选择线路、故意绕道行驶的;(A)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的;
(九)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转让出租车辆的;
(十)从业人员资质不全及未注册备案从事营运的;
(十一)在微信群、自媒体等公共场合夸大事实,发表不当言论,影响行业稳定的;
(十二)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设施设备不齐全有效的
四、集中专项整治措施
(一)明确集中专项整治目标,落实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副组长,执法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严格执法标准,确保整治效果在集中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各类违规经营行为要统一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规定从严处理,严格执行、不徇私情对在整治期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组织进行不少于5天的停车培训,并按照规定作出高限处罚同时,对组织煽动、对抗执法人员执法和在微信群、自媒体等公共场合夸大事实,发表不当言论,影响行业稳定的人员,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3、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入手,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在集中专项整治期间,出租车企业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以遵纪守法、文明服务、安全行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公司要与司乘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诚信经营承诺书
(二)严格执法问责,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逐路、逐车、分区域、全天候进行巡查,做到车辆不停驶、巡查不结束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严厉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实行“黑名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问题车辆和从业人员,依据有关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列入出租客运从业人员“黑名单”,建立查处台账受处理情况与车辆延续经营、重新许可、质量信誉考核等相挂钩,进行惩戒年内出租车单车有3次以上(含三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服务质量事件被投诉或查处的,由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签字确认,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在经营期限到期后不予重新许可
3、公开曝光违规经营行为对屡查屡犯、久治不改的违规行为人,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介定期进行公开曝光,通报违规企业、车辆、人员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企业自查和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集中整治效果常态化
1、建立企业自查制度,落实企业监管主体责任出租公司要结合此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车容车貌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及日常巡查、安全监管等企业自查制度,切实履行企业监管主体责任
2、认真总结整治经验,确保整治效果常态化各中队要认真总结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整治效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