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教师量化考评项目与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表序号项目评分办法1必备条件
1、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取得上一级任职资格;
3、取得相应学历2一票否决
1、近3年来有师德考核不合格;
2、近3年来有年度考核不合格;
3、近3年来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擅自脱岗、离岗行为;
4、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按上级相关政策还不能晋升的3学历(2分)研究生计2分,本科计
1.5分,大专计1分,中专、高中计
0.5分4教龄(10分)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以工龄为准,专业技术岗位以教龄为准,当次同类申报人员中教龄(工龄)最长的职工计满分10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除以12进行折算,其余人员教龄(工龄)得分二本人教龄(工龄)+本次同类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中最长教龄(工龄)X10(本人提供证明材料)5任现职年限(5分)任职年限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以来的年限当次同类申报人员中任职年限最长的职工计满分5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任职的月数除以12进行折算,其余人员任职年限得分工本人任职年限・本次同类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中最高任职年限X5师德考核(20分).近3年以来学校年度师德考核优秀每次计2分,累计加分(其余等次不计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记8分;.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记6分;6年度考核(3分)近三年来,每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者计1分,累计加分(其余等次不计分)7工作量(15分).近3年以来担任中心校校长每年计5分;副校长每年计4分;处室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每年计3分,会计、报账员、班主任每年2分;各处室工作员、教研组长等每年计1分.近3年以来担任各分校校长每年计3分;处室主任每年计2分;班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等每年计1分.高于平均课时量,多一节加1分,少一节减1分(以教务处核实的为依据)注累计加分8工作业绩(基础分35分,上不封顶).教学业绩(15分)本校近一年期末考试成绩(注以年级为单位,合格数取70%计加2分/人;高分计加1分/人,低分计减1分/人).教研成果(10分)优课、教研部门组织的说课、视频课、演讲比赛,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学习体会、组织奖、单个辅导奖及优秀教案、课件等,按国家、省、州、县、镇、中心校分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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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累加°同一成果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非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不计分.考核与表彰(10分)任现职以来表彰指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按国家、省(部)、州(厅)、县(州局)、镇(县局)、中心学校分别每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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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分累加非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减半(本人提供原件)9民主测评(5分)中心小学组织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教师对中心小学教师开展测评打分,竞评(聘)者不参加测评打分,采用百分制按测评平均分*10%计入总分优秀90T00分,称职为80-90分,基本称职为60-80分,不称职为60以下,测评以分数呈现10出勤考核(5分)本校近一年来全勤(公差、培训算全勤)计5分;病假(具有三甲医院及以上证明的不减分)、请事假的教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到5年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每超过一个工作日减1;;工作年限满5年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每超过一个工作口减1;请病假超过两个工作口者,每增加一个工作日扣1分;(以假条为主,5分减完为止);脱岗一天减1分;旷课/旷会一次减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