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厂房租赁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L1位于,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厂房以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三条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租金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元(小写元),上打租,每年的—月底之前付清下一年的房租押金无乙方房租到期时,必须保证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能够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动房屋及库房建筑结构,如需改动,必须得到甲方同意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第四条适用政策及法律如遇国家或集体征占该厂房及大院,土地及其他地上物的补偿归甲方所有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五条其它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和押金后生效乙方: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