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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甲方合同编号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鉴于乙方拟对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就甲乙双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项目,系甲方公司新发展项目项目总股本估价一万元,乙方投资人民币一万元,占比例为—%O第二条乙方只作项目投资,不做为甲方的股东乙方依投资比例享受同比例的分红权第三条甲方另赠送乙方投资额相等的产品,该产品用于乙方自己经营第四条亏损分担投资项目作为独立于甲方公司的项目,如产生债务由共同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五条利润分配期限各方同意按半年度分配利润,在半年度清算后,甲方应在清算完毕之日起七日内依乙方分红权比例将投资利润分配给乙方第六条事务执行
1、乙方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甲方及甲方团队因经营管理项目所产生费用作为账目支出,由项目投资人共同承担
2、乙方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项目事宜的处理
3、乙方与其他投资人可以组成监事会,成员为三至五人,监事会成员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系协商,有权对甲方的项目经营方案提出建议,有权代表投资人查询经营账目与财务状况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1投资人向非投资人转让投资项目的分红权益;⑵以上述分红权益对外出质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项目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项目投资中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投资中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并向甲方备案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项目投资的分红权份额出质的,或者恶意侵害其他投资人或者项目的利益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故意干涉甲方经营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视为自动退出投资项目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退出投资人团队,不再享受分红权或者其他权益,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不予以返还第九条其他权益
1、乙方作为项目投资人,如果为项目经营提供劳动,需要视劳动量或者支出的费用,由项目收入进行结算
2、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或者开发市场有权获得相应提成,具体提成比例由甲方制订
3、投资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有上市、融资等事宜,乙方所持的分红比例不做为持股比例,但乙方有权优先认股原始股份O
4、甲方需要保证经营项目的公平、公正,不得发生恶意扩大经营成本,不得转移经营收入等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如果有发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项目经营财务状况每一公开一次乙方有建议权、知情权、查账权,但乙方权利的行使不得给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不得干扰甲方其他经营项目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共同投资人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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