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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工地工程合同2022通用工地工程合同正文内容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琳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穗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第三条工程价款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第四条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愤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1甲方委就;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愤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愤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⑵增减合同中於7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的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甲方未按合同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⑷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⑸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⑺另行的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1承包人必须按照愤议书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熔议书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愤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癌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馅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瞪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的定
1、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的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达不到的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的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的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发包方现场:M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的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M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发包方现场: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人应承认验收记录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无论发包方现场:M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人为身份证号码为o发包方现场:M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的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辩理验收交移手续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的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第一次%元大写第二次%元大写第三次%元大写第四次%元大写工程验收后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怒7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M*;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愤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的定
1、乙方承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一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的定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⑵发包人不按合同的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⑶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⑷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的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的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yco
3、未能按合同条款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的定的质量标准;⑶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的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的定O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愤商解决富事人不愿愤商或者愤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⑴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愤议停止施工;⑵经过愤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的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二十条附划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榷代表身份证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一日乙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槿代表身份证号码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一月―日通用工地工程合同正文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