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附件6衡阳市高检毕Q住皮啬年就Q见习劭奴名甲方(见习单位)乙方(见习学员)为确保见习学员按照见习计划认真完成见习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为乙方提供见习岗位,甲乙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期限为一个月.甲方同意安排乙方在岗位上参加见习,见习期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甲方为乙方提供见习条件、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排带教老师按见习计划培养见习学员,根据乙方实际业务能力和见习情况决定见习期满后是否留用.乙方在见习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见习出勤率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学习技术或管理方法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经教育无效的,甲方有权提前中止见习协议.乙方应按计划参加见习,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中止见习,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签字确认,经甲方同意盖章,报见习工作管理部门备案,见习协议即终止.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元.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自然月每月为见习学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可根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进行理赔
8、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备案一份甲方(盖章)年月曰乙方(签字)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