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萧山区民营医疗机构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卫办监督发函[2022)3号)、《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促进医保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浙医保发
(2020)29号)及《关于全面归集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数据开展数字化监管的通知》(杭卫办便函
(2021)7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全面加强全区民营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数字化监管,大力夯实萧山区健康大脑数据底座,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健康大脑建设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健康大脑实现全区诊疗数据互通共享,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精准、规范、高效、便捷的医疗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全面加强全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数字化监管,着力解决民营医疗机构诊疗记录不规范、门诊就诊数据缺失等问题,填补监管漏洞,提升管理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三)统筹部署,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民营医疗机构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同联动,有序开展系列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所有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诊疗数据均归集到萧山区健康大脑,通过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同步上传到杭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满足省市医疗服务监管需求,开展多项“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
三、工作步骤民营医疗机构数据归集工作分筹备启动、全面实施、验收成效三个阶段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初)制定全区民营医疗机构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初步拟定工作实施计划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在数据归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工作要求,区卫健局、区医保局有关科室、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协会、民营医疗协会、各民营医疗机构,通力合作,切实落实数据归集各项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各项数据归集任务
(三)验收成效阶段(2023年12月)完善数据归集工作内容,查漏补缺,检验“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成效
四、工作内容(-)民营医院、门诊部、卫生室、诊所等机构完善内部医疗业务系统,对标数据集归集标准,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开展数据质量源头治理工作
(二)数据统一归集实现区域范围内各医疗机构、药店数据的统一归集及上传
(三)对接健康大脑实现信息数据与萧山区健康大脑的标准化对接,为打造多跨协同医疗健康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
(四)规范医疗行为有效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各医疗机构的行业执业水平
(五)提升服务能力依托信息系统,实现就诊流程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医疗机构健康服务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人员责任为切实加强数据归集工作的领导,区卫健局、区医保局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各层面数据归集工作区卫健局医政医管科、疾控监督科、科教信息科、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民营医疗机构协会、民营医疗机构代表、信息技术支撑公司等相关人员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各自职责,按照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数据归集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指导,确保实施进度各工作专班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了解及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工作方案稳步推进项目实施进程,确保能够按期保质完成数据归集工作
(三)加强统筹,提升建设成效区卫健局积极争取区级信息化建设经费,对积极配合改造的单位予以一定的经费补助,优先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的转诊范围,充分发挥民营医疗机构的优势,充实萧山区健康大脑应用场景,整合基层医疗健康管理服务功能,打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