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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选岗实施方案根据学院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文件规定,按照学院“三定”工作整体部署为进一步优化岗位人员配置,促进教职工合理流动,实现职能部门精简高效运行,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实施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岗位双向选择,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
(二)集中统
一、工作需要的原则
(三)双向选择、适岗适人的原则
(四)淡化身份、唯才是举的原则
(五)严格程序,科学配置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选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岗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全院选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三、实施对象和范围选岗对象为职能部门全体在编教职工(不含处级干部)选岗范围原则上为学院公布的各职能部门工作岗位,确有特殊原因,由职能部门转选专任教师岗位的,需根据专业需求情况由学院选岗工作领导小组报党委会研究确定
四、方法步骤
(一)个人报名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根据选岗范围及可选岗数量(见附件),结合本人工作能力及意愿填写选岗意向书,报选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选岗.第一轮选岗选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后的意向书及报名情况汇总反馈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确定人选后由部门负责人在意向书上签署意见,以部门为单位报选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轮选岗选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第一轮选岗结果,公布各职能部门缺岗情况,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第二轮选岗,程序同上
(三)组织调岗第二轮选岗结束后,对仍存在缺岗的部门或未定岗的人员,由选岗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部门情况研究调岗意见,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及个人
(四)公布执行选岗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院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选岗情况和定岗意见报党委会审定后发文执行选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选岗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摸清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认真研究本部门的岗位设置和需要选择的人员,保证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安排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保证选岗工作和正常工作两不误
(二)树立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把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放在第一位,每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并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
(三)放弃第一轮选岗的人员可参加第二轮选岗,再次放弃的按照组织调岗程序办理
(四)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本次选岗的人员,在确保个人知晓的情况下按照组织调岗程序办理
(五)对未经允许突破部门人员编制数和违反规定条件的选岗情况视为作废,重新选LJL4冈
(六)对于未定岗人员将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和学院岗位需求等由学院做出统一安排
(七)临近退休的工作人员(仅限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者)不参加选岗,保留现部门工作岗位,占用本部门人员编制(其中,超出所在部门人员编制的可暂不占本部门编制数,按照自然减员管理)(A)对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选岗或不服从组织调岗安排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3个月,待岗期间应参加原部门正常的考勤、例会和业务学习,同时应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待岗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其它奖金福利待岗期满且服从有关安排经研究后可重新上岗由于待岗原因未完全履行工作职责或未完成当年工作任务,当年不予以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不服从安排又不按时上岗的人员视为旷工,将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处理
(九)凡在选岗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给予相关部门和个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本方案由学院选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职能部门选岗范围及可选岗数量附件:职能部门选岗范围及可选岗数量注:可选岗数量不含处级干部序号部门名称可选岗数量(个)备注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管理岗位5工勤岗位10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处33组织部(统战部、离退休人员工作处)44宣传部45工会(妇委会、计生办)26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团委管理岗位8工勤岗位367教务处(应用技术学院、课改中心)98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79财务处(资产采购中心)910招生就业处(创业学院、校友会秘书处、校企合作处)611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管理岗位8工勤岗位1412安保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管理岗位5工勤岗位3713基建处管理岗位4工勤岗位21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315质量管理办公室316科技处(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高职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617图书馆(青岛技术博物馆)1618信息技术中心(信息化管理办公室)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