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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林长制工作交流,及时掌握林长制工作动态,保障林长制工作有效落实,根据《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镇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林长制信息通报是指镇村两级林长、林长办公室以及林长会议成员部门(单位)之间按照既定机制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相互以报告、通知、函件等适当形式告知有关林长制工作的情况,以便于对方了解掌握,采纳运用的工作信息通报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凝聚合力,落实工作第三条林长制信息通报应遵循准确、及时、高效的原则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镇行政区域内建立林长制的单位及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第五条信息通报制度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工作简报和工作通报第六条工作情况报告主要适用于村级林长与镇级林长之间用于信息上行报送报送内容一事一报,主要是重大、紧急的林长制工作信息第七条工作简报主要用于村级林长或镇级林长办向林长和林长会议成员部门告知有关林长制工作信息简报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林长制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林长制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反映林长制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报送形式主要包括上行报送和下行印发的形式村级林长工作每季度至少报送一期简报第八条工作通报主要用于镇级林长办向有关林长和林长会议成员部门等特定对象报告或告知有关林长制工作信息,通常以会议、公文等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对林长制工作方案部署落实情况;林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情况;林长制工作开展中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第九条其他要求
(一)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评价内容,镇级林长负责指导、督促、考核下村级林长工作落实情况
(二)对因信息报送工作不及时、不上报、乱上报,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或工作被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工作由镇林长办公室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