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廉洁承诺书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为保证业务购销活动的廉洁性,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良行为,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购销业务,保证不搞违法乱纪活动,自觉接受执法、执纪部门的监督检查
2、在业务购销活动中,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给予回扣等商业贿赂
3、在业务交往中,保证不赠送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给贵方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不以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手段影响医院的服务选择权
5、如因突发事件等的需要,我公司向医疗机构提供捐赠款物,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意接受停止供应、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承诺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