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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3年度烈士亲属异地祭扫工作方案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稳妥做好全年烈士祭扫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我县民众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烈士祭扫组织服务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县清明期间烈士祭扫组织服务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2023年度清明异地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清明异地祭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县局各股室及中心负责人、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成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清明祭扫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如下:组长成员主要职责是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协调指挥处置全县清明祭扫部分退役军人突发事件;协调县直相关部门联防稳控;协调衔接云、桂等省相关工作各乡镇对照县局做法,成立相应的清明异地祭扫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重点人员思想工作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春季祭扫时间节点临近,人员跨地区流动可能大幅增加,今年的烈士祭扫特别是异地祭扫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各乡镇要积极引导烈士亲属和战友通过网上祭扫、本地祭扫、代祭扫的方式表达怀念,寄托哀思同时,在这非常时期,难免会遇到烈士亲属和战友提出各种要求因此,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引导,紧盯清明节、“
2.17”、“
3.16”、“
4.28”、“
4.30”等对越作战敏感节点,提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充分发挥本地烈士纪念设施效能,创新本地祭扫的方式方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地祭扫方案和服务保障方案,要在3月15日前对辖区内烈士祭扫场所进行环境整治和修整,并在入园的明显位置悬挂清明烈士祭扫的横幅和标语,工作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欢迎广大群众在本地开展祭扫活动有条件的可通过开设网上纪念堂、VR展示、视频远程祭扫等多种形式探索可视化、交互性的“云祭扫”方式,为烈士亲属提供更多选择
(三)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站作用,加大不稳定隐患摸排及信息报送力度各乡镇要强化源头管理,摸清有异地祭扫意愿人员特别是参战老兵底数,精准掌握祭扫行程真正发挥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职能作用,使之能在烈士祭扫工作情况摸排、人员稳控、信息上报中起重要作用,做到情况在第一时间摸排、信息在第一时间上报、人员在第一时间稳控同时,对有赴云、桂等祭扫意愿的烈士亲属和战友,统计汇总上报县局对有强烈赴云、桂祭扫意愿的个人,要加强教育引导,经教育仍然坚持的,要落实管控责任,并实行“五包”工作措施,切实将人员吸附在当地并对摸排出来的重点人员,要实行台账管理,一律做好登记和报备,明确稳控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
(四)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加强与政法、公安和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在第一时间处置、人员在第一时间稳控同时,对于人员较多、规模较大的祭扫群体属地要派出工作组全程陪同;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报上级同意后,统一组织烈士亲属实行错峰异地祭扫要强化情报预警,线上线下全面搜集情报线索,坚持预警信息共享,全力做好稳控工作
(五)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值班备勤从2月17日至5月1日,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清明节特别防护期在特别防护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队值班制度,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每日上午11:00前向县局报送情况,紧急情况可随时上报,并及时联报公安、信访等部门,确保将事态稳控在萌芽状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清明祭扫工作专班在紧急情况下会移防云、桂,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根据实际制定本乡镇祭扫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县局会适时派工作组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谋划、指导即日起,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网格化管理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确保事事有人负责,事事有人落实
(二)强化联动要加强工作联动特别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共同做好研判预警发现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属地要第一时间核查,落实应急举措,并按照规定上报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及多地多部门的问题要加强横向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就地解决问题,坚决杜绝盲目无序祭扫,以祭扫为名滋事扰序的事件发生
(三)落实制度要严格遵守“日报告”制度,对突发敏感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各乡镇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本辖区内的相关信息,于每天上午11时报送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络员;要建立祭扫工作“日报告”制度自2023年2月17日至5月1日期间,每天上午11时前汇总24小时内的情况,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