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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校园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安全与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促进校园网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制度,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师生.校园网主干的所有设备,包括光缆及其附属配件、路由器和交换机等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各入网单位和个人都应加以爱护,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网络中心网络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保证主干网的畅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与校外单位联网不得私自发展校处用户如有此类事情发生,网络中心有权加以制止,并拒绝其加入校园网络.全校网络IP地址由网络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各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统一分配的IP地址和电子邮件账号,不得盗用他人的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网络中心有权切断任何未经批准使用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都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用户守则》以及本规定.各入网单位应自主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方面的学习,网络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过滤、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理措施.联入校园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教师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严禁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仇恨、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宣传邪教,以及不健康或色情的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单位或地区声誉的信息.不得擅自转让用户账号,不得随意将口令告诉他人或借用他人账户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在上网过程中,随意将计算机交由不熟悉的人使用.不得使用软件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系统口令,盗用他人IP地址,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严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设置破坏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破坏网络资源等危害校园网络的活动不得随便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附件.不得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及其它数据不得侵犯他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得利用网络窃取别人的重要学校材料、科研成果或受法律保护的资源,被发现者学校给予严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反映和举报违反网络安全的人和事.入侵和破坏网络及计算机系统、违反网络用户行为规范,网络中心将要求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并同学校有关单位共同查处;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上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对违反以上条例的入网单位(部门)和教师本人,网络中心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停止个人用户、停止有关计算机入网、停止子网入网、按院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