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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机关服务质管理体系之计量监督管理规范1目的加强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确保用于产品质量检测和量值传递准确、可靠,货物交付的计量准确,防止短斤少两2适用范围本县辖区内各类计量器具(含监视、测量装置)和计量标准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监督管理3职责综合股负责本规范的实施a)宣传、组织贯彻中华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b)组织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实施监督管理;c)组织建立本县区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数据库,制定强制检定计划,下达强制检定工作任务;d)指定执行本行政区域任务的计量检定机构;e)对本县区域内违反强制检定法律法规要求的立案查处;f)向自治区局及有关部门提供本县区域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的有关信息4工作程序建立强制检定数据库.
1.1县局计量管理人员应要求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企事业单位的单位、个人应将其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登记造册,报县局综合股备案;.
1.2县局根据本县使用工作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的相关信息及区局要求,分别建立辖区的工作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强制检定管理数据库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对数据库信息进行一次动态更新;.L3县局根据工作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备案、监督检查、帮扶活动等信息来源,更新、补充工作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强制检定管理数据库,确保管理数据库的有效性,每年最后一周对数据库信息的有效性进行一次确认指定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本县局下属计量检定机构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要求使用单位送市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市计量检定机构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要求使用单位送区计量院检定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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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县局对辖区强制检定工作实施有效管理,通过对强制检定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在实施强制检定过程遇到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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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县局开展对强制检定工作的日常监督,分析相关信息,追踪和敦促负责检定的计量所按时完成检定任务
3.3综合股应就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向稽查大队提供执法线索及要求,稽查大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执法行动,处理违法违规的现象,确保强制检定工作的有效进行立案查处工作按照《行政案件立案调查、审理、集中执行三分离控制程序》进行
3.4综合股接收计量所执行强制检定的专项汇报及年度汇报,通过比照年度汇报及年度强制检定任务检查计量所对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按要求定期向市局报告计量检定的5相关/支持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区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工作规范
5.6实施“行政案件立案调查、审理、执行三分离”工作规范6记录7修改记录本规范由综合股提出日期日XX年4月01日日期:20期年4月28日日期20XX年5月08日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业文件BPGZJ-ZY-ZH-03版次B修改0主题计量监督管理规范第1页共3页20XX年05月18日实施序号记录名称记录编号存放地占/、、、保存期1计量监督管理检查登记表BPGXZJ-JL-ZH-001综合股三年2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强制检定管理台帐BPGZJ-JL-ZH-002综合股三年更改记录更改次数更改单号记录人□期更改次数更改单号记录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