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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玉林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市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提供智力支持,决定组织实施玉林名师培养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遴选50名师德师风好、业务优良、有改革进取精神的玉林中小学一线教师或教研员,通过三年(2018—2020年)一周期的培养,使培养对象成为自治区基础教育名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职称的有力竞争者,成为在全市学科建设中起引领作用的名师
(一)良好的教育习惯进一步形成师德意识明显增强爱教育、爱学生内化为终身习惯;成长意识明显增强,形成学习和写作习惯;专业意识明显增强,形成教育研究和教学反思的习惯
(二)教育教学能力明显增强对教育的本质有更全面深刻的理解,教育理论、教学技能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尤其是新课程理念与教学实践有机融合能力提升教学中的愉悦体验明显增强,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三)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升能够独立组织开展课题研究、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各种教研活动
(四)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本项目与玉林“十三五”青年教师助力工程有机结合,培养对象同时担任青年教师助力工程导师,通过边培养边实践,培训技能进一步提升,校本研修指导、建坊带徒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确立远大的教育理想和高尚的教育情怀通过工程的实施,培养对象进一步坚定为国家民族的未来奠基、为社会的明天育人的教育理想,仁德博爱、广育英才、服务社会的教育情怀明显增强
二、工作机构为加强对玉林名师培养工程的领导,成立玉林名师培养邹善普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局长林咏红玉林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李杰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欧坚玉林市教研室主任李继龙玉林市教师培训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工程办”)办公室主任张洪振(兼)市教育局副局长办公室副主任林咏红(兼)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李继龙(兼)市教师培训中心主任玉林市名师工程办公室设在玉林市教师培训中心,负责起草印发选拔工作通知、收集整理评审材料、邀请专家组织评审、公示培养对象、遴选培养机构、跟踪监测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组织考核表彰培养对象等及其它日常事务
三、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教研部门的教师均可推荐按照L3的推荐比例,从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推荐的人选中择优遴选50名培养对象
(二)选拔条件.年龄在50岁以下,高中和初中学段的,应获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3年(含)以上;小学和幼儿园学段的,应获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4年(含)以上.近10年来,获得县(区)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等教育教学先进称号,或获得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单项奖励2次(含)以上有作为课题负责人,且已结题的市级课题1个(含)以上.有创新精神和专业素养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活动,在学校中起到积极带动作用能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课堂教学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人文素养.校级领导(正副校长、正副书记)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至少还应每学年完成1个班的本专业教学任务,且教育教学和管理成绩突出.已成为八桂教育家摇篮工程培养对象、自治区基础教育名师培养对象、自治区基础教育名校长培养对象和自治区特级教师的,原则上不推荐
四、选拔程序主要采取宣传发动、资格初审和考察、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等方式选拔玉林名师培养对象
(一)宣传发动(2018年3月上旬-3月中旬)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向全体教师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广大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二)资格初审和考察(2018年3月中旬-4月上旬)在个人申报基础上,由所在单位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按分配的名额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培养对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推荐上报前,要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专业水平、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同时,要征求纪检、监察、政法、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市直学校推荐人选由工程办进行资格初审和考察
(三)专家评审(2018年4月中旬)由市教育局组成专家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通过答辩形式进行专家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审结果,以评审对象获赞成票从高到低为序确定初步公示人选(2018年4月底前完成)
(四)媒体公示(2018年4月中旬-4月下旬)玉林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玉林名师培养对象
五、培养措施
(一)精心遴选培养机构遴选资质良好、经验丰富的专业培训机构或院校,承担玉林市名师培养工程培训任务,由玉林市教育局与培养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科学选取培养方式培养采用任务驱动下的教育专家(第一导师)和中小学名师(第二导师)的双导师带徒制每年按照方案研制、集中研修、跟岗学习、在岗实践、总结提升等环节开展L制定方案(2018年7月上旬前)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能力评估和诊断,选派第一导师与培养对象共同制定个性化的成长促进方案和学习任务,报工程办审核.区内集中研修(每年7月下旬进行,时间为7天)按照培养目标和成长促进方案,开展相关理论与技能培训,推荐订阅相关书籍,布置学习任务.区外跟岗学习(每年10月进行,时间为7天)以教育发达省份第二导师所在学校为基地,按照培养方案,开展跟岗学习.在岗实践(每年10月一次年5月)按照培养方案开展在岗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反思、改进、提高,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总结提升(每年6月进行,时间为5天)每年工程办会同培养承担机构,检查学员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在总结全年培养效果基础上,导师和学员共同修订下一年度的成长促进方案
(三)压实培养内容和任务集中研修期间,由培养机构根据培养目标安排课程,主要围绕师德师风、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成长等模块开设,让学员的专业素养得到整体提升,新课程理念与教学实践进一步融合深化跟岗学习期间,由第二导师安排学习课程观摩学习教育发达地区名师的教育理念、教学策略、日常工作,让学员直观地了解名师风采,激励其自主成长在岗实践期间,学员通过阅读导师推荐的书籍,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使学员在人文素养和专业理念提升中全面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改进教学实践培养期间,培养对象开展专题调研1次,完成市级以上课题研究1项,举办专题讲座1次,向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提交教育事业发展建议1份,结对帮扶乡镇薄弱学校1所同时,培养对象作为我市教师培训项目“新教师助力工程”的导师,要把阅读、写作、研究、分享等习惯传导给青年教师,带动青年教师共同成长
(四)落实经费保障,规范经费管理本项目培养经费每年50万,三年共150万,所需经费从市财政安排的培训经费中列支包含学员集中研修期间的培训费、食宿交通费、书籍资料费、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的总结推广费以及跟岗学习期间的基地研修费等外出培训(含区外跟岗)的往返交通、差旅费和在岗实践的有关费用(含支持乡镇薄弱学校的下乡补助)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六、培养考核
(一)对培养对象的考核.年度考核每年工程办会同培养机构,考核培养对象全年培养内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培训目标的达成情况.结业考核第三年进行结业考核,要对培养对象的师德、学习研修表现、研究成果、示范辐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按时参加培养课程、基本完成培养任务的,由培养机构发给结业证书;学习努力,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培训目标达成度比较好的,颁发“玉林名师”证书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学员,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可由市教育局直接推荐参加自治区特级教师评选,并推荐加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教师培训专家库
(二)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的考核重点考核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履行培养管理职责、提供配套政策措施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情况玉林名师培养工程作为市委人才工作实施的项目,其考核结果也将成为各县(市、区)、各单位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