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派遣员工的劳动规定第一条派遣员工上岗前应学习、了解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第二条派遣期间,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根据派遣员工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关的劳动用品第四条派遣员工因工受伤按有关规定向派遣公司申报工伤第五条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随时将该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公司.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派遣公司与公司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侵占公有财物,影响正常工作环境者;.偷窃公司或同事的财物、设备者;.在工作场所内殴打他人或相互斗殴者;.不服从公司调动或有威胁行为者;.对公司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共同工作的员工有重大侮辱行为或实施暴行者,不服从主管部门领导工作分配与安排者;.违法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员工在外以公司名义做其他用途,滥用公司名义做欺诈行为,使公司信誉受重大损害者;.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无法获得餐饮行业健康证)第六条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派遣员工及派遣公司,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公司:
1、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经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期满的;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