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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安阳市殷都区乙方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具体运输的相关事宜,依据2023年2月日公开竞价结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货物名称、起运地、到达地、运输单价(湿基、不含税)、运量、竞价编号第二条税率9%如遇税率调整,按国家税务最新法定税率执行第三条计量以矿(厂)方出厂的地磅计量的净重为准运费按矿(厂)方与永通公司货物计量数做对比计算,按一车一考核途耗,不得超出合同要求途耗标准,超出部分按其对应的货款的含税价从运费中扣除;运费以现款方式支付第四条合同执行期限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以装车日期为准)第五条运输及运输车辆要求
1、乙方参运车辆须国五以上及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标载,外貌整洁;天然气车排放标准需国五以上,须对货物采取盖篷布、打铅封等安全防范措施,并且不得随意破坏、拆卸
2、乙方具备1000吨/天的车辆组织能力应按约定时间、地点把货物运到我公司指定到达地,因运输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如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等),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六条计量方式及业务结算
1、以月为单位结算上一个月进厂货物的运费,结算数量以到厂汽车过磅数为准,每月初核对上一月的进厂量,双方确认无误后,承运方向我公司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我公司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方式
①现汇的方式付款
2、如遇运价调整,时间以矿(厂)重车出矿磅单时间为准
3、乙方应妥善保管有关运输票据,负责票据传递业务,及时按矿(厂)提供相应批次进行汇总,需在5个工作日内交甲方结算,由于乙方责任所发生的票据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结算按甲方财务规定执行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乙方运费
2、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装货及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要求、到达日期等相关信息
3、乙方负责监装、监运、监卸,必须保证货物质量、数量在装车过程中,乙方有权拒绝装载不符合我公司货物质量要求的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如合同期间,铁矿粉运输出现质量异常问题依照安钢永通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组织调查核实,分析原因,乙方应积极配合如乙方或乙方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参与运输的车辆或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全部损失乙方如在货物中夹带、藏匿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而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处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车辆及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装、卸货(厂)区安全生产、车辆行驶与停放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乙方车辆及驾驶人员在进出装、卸货(厂)区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经营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装卸过程中因承运方违规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运输途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提前知悉并严格遵守装卸地及沿途疫情防控要求,因乙方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货延期、货物损失等)
7、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承运货物,因违反相关政策造成的一切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充分了解安钢永通生产采购的变化性以及突发性,因此产生的双方合同运量、执行期限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安钢永通保产保供的原则基础上,按照甲方发运指令进行运输
9、对于每月发运任务,我公司给承运方下达发运计划和时间要求,约定每天最低发运车数,每十五天进行一次考核,承运方完成计划量的95%及以上为合格,不足95%的部分每吨考核10元(例如完成88%考核剩余1296)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完成计划量的9596自动解除合同,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以上扣款从结算运费中扣除
10、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运输计划完成运输,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及风险保证金并可以交其他运输方运输第八条违规处罚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运输车辆除按照安钢永通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外,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运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在货物中注水、掺杂、掺假、调换等盗窃货物的行为;
2、使用车厢夹层、水袋、水箱(包括改装暗水箱)、工具箱等手段作弊,或以此故意夹带、盗窃货物的行为;
3、使用套牌车辆进行运输或计质量作弊行为的;
4、利用车辆或伙同他人盗窃安钢永通厂内物资;
5、使用其他方式进行计量作弊或盗窃安钢永通收货厂内物资第九条其他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序号货物名称起运地到达地运价(元/吨)运量竞价编号1铁精粉金安矿业公司永通/豫河约2万吨备注以上运量为预估量,以实际送货量为准,此预估量不作为合同双方异议的依据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72-5803535地址安阳县水冶镇永通大道西段开户银行建行水冶支行帐号税号951070X69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