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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沐新河管理处科技委员会章程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处科学技术与自主创新工作中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为水利创新驱动提供技术支撑,建立科技与创新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处科技进步与创新型行业建设,加快水利现代化进程,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江苏省淮沐新河管理处(江苏省通榆河蔷薇河送清水工程管理处)科技委员会(以下简称处科技委)
一、工作性质处科技委是全处科学技术方面的评议、咨询和参谋组织其宗旨是组织有关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密切协作,发挥知识、人才优势,为全处科研、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供处领导决策参考
二、职责与任务处科技委应围绕适应我处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生态与幸福河湖建设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人才优势,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运行机制,受管理处委托履行以下职能.了解、掌握、研究水利行业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开展科技课题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参与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运行与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等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向管理处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积极为处领导决策当好顾问和参谋;.组织委员或专家进行全处科技项目和创新成果申报的初评工作,以及申报各级科研及创新成果奖的推荐工作;.组织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开展“四新”推广应用;.对全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技术工人技师以上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组织对全处水利工程重大维修项目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参与全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积极承担培训任务;.对全处的科技工作、专利、“五小”发明、“四新”推广、专业技术论文和调研报告等进行评审、表彰;.承担管理处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
三、组织机构.处科技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1人,成立规划与建设、水资源与水环境(水生态与幸福河湖)、运行与管理、水闸管理等四个专业组(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每个专业组设组长1人(可兼任)成员根据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10人;.处科技委委员由全处具有一定的理论、实践经验,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特殊专业可聘请高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处科技委委员由处属单位(部门)推荐、管理处研究确定,任期为四年,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聘、续聘、调整;.处科技委可根据下述情况向管理处提出调整委员的建议1本人自愿书面申请不再参加科技委活动的;2因个人原因连续两年不参加科技委活动的;3因人事调整等原因离开管理处工作岗位的;4其它不再适合担任委员情况的
5.处科技委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处科技委的日常工作以及委员联系工作办公室设在处工程管理科
四、工作制度.处科技委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讨论阶段工作计划,并对全处水利发展有关重大课题进行讨论;.处科技委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全处重大科技发展与创新等工作;.处科技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有关组成人员会议或专题会议开展技术咨询与评议;.处科技委全体会议应当有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参加,会议表决应得到与会委员半数以上有效、处科技委各专业组可适时组织召开专业研讨等会议分析研讨本专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每年年底应向处科技委报告专业组工作一次
五、权利与义务.科技委委员具有以下权利1充分发表个人意见,重大问题的决策采取多数通过的原则;2向处科技委提出议案或批评、建议;3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科技项目优先立项、优先申报奖项的权利,以及优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技术等级的权利;4每年可报销有关专业书籍或书报杂志费用800元;5优先参加考察和研讨、科技咨询等活动.科技委委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参加处科技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应请假;2按时、保质完成处科技委交办的审查、评议和职工教育授课等工作;3处科技委成员每年至少指导1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技术论文1篇;4参加有关评审工作,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地对项目进行评审,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评审中涉及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
六、其他.本章程由江苏省淮沐新河管理处工程管理科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