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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汕尾市打造“万亩千亿”产业平台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汕尾委办字
(2020)57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产业平台优化提升工作,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万亩千亿”产业平台,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大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建设一批“万亩千亿”的高能级产业发展平台,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依托现有产业园区,集中优势资源,以打造“万亩千亿”产业平台为目标打造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产业发展平台,实现创新要素高度集聚、配套体系更加完备、对外开放显著扩大通过加强产业平台建设,2020年-2022年,全市产业园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达60亿元以上,标准化厂房建设面积达
30.4万平方米,全市新引进工业项目达到120个以上,总投资额超过800亿元新投产工业项目达69个,累计新增产值达560亿元——依托汕尾高新区,打造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平台力争到2022年,产业平台占地面积扩展至
1.6万亩,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新增资金
15.5亿元,标准化厂房建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三强化宣传推介加强对“万亩千亿”产业平台的正面宣传推介,通过各类宣传平台解读“万亩千亿”产业平台有关政策,推介正在建设的产业拼图,重点宣传推介建设进度快、引进企业好、投入产出大的平台建设模式及典型经验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和比学赶超竞争态势,鼓励和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企业、产业人才、重大项目进驻产业平台附件汕尾市打造“万亩千亿”产业平台专项行动2020-2022年工作指标分解表设面积达
12.5万平方米,新引进工业项目累计新增48个总投资额超过300亿元,新投产工业项目累计新增达18个产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达120亿元,打造成为以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为主,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共同发展的百亿级产业平台——依托陆丰临港产业园,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平台力争到2022年,产业平台占地面积扩展至
1.1万亩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新增资金
15.5亿元,标准化厂房建设面积达
4.7万平方米,新引进工业项目累计新增36个,总投资额超过180亿元,新投产工业项目累计新增12个,产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达200亿元,打造成为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的百亿级临港产业平台——依托海丰产业转移工业园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打造精密技术装备制造产业平台力争到2022年,产业平台占地面积扩展至
2.1万亩,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累计新增
17.5亿元,标准化厂房建设面积达
3.5万平方米,新引进工业项目累计新增36个,总投资额超过210亿元,新投产工业项目累计新增21个,产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达100亿元,打造成为发展精密与技术装备制造为主,服装及珠宝首饰产业共同发展的百亿级产业平台——依托陆河产业转移工业园,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平台力争到2022年,产业平台占地面积扩展至
1.5万亩,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累计新增
11.5亿元,标准化厂房建设面积达
9.7万平方米,新引进工业项目累计新增24个,总投资额超过210亿元,新投产工业项目累计新增18个,产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达140亿元,打造成为发展新能源汽车为主,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制造共同发展的百亿级产业平台
二、工作措施(-)优化产业平台发展空间
1、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动态管理机制组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具备一定发展基础条件、有明确产业发展定位的区域申报省级工业园区(集聚地),由市有关部门组织审核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和省政府审批成立省级工业园区原则上按“一县(区)一园”控制,省级工业园区经批准认定后,可向省申请给予用地指标等政策支持建立工业园区退出机制,对已不适宜发展条件的园区,经申请按程序报市政府和省政府审批后可撤销省级产业园或调整园区范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均为各项任务实施责任单位,不再逐项列出)
2、推进工业园区空间整合优化科学规划工业园区用地布局,研究编制工业园区专项规划充分考虑工业园区的用地需求,并与国家、省级开发区有关规划及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红线时,原则上应将工业园区现状工业用地全部纳入,新设工业园区须位于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内加快推进园区土地连片收储,争取省政府对3000亩以上的连片收储工业用地给予奖励的政策支持支持工业园区扩园,对已开发面积超过批准面积80%的工业园区经所在地申请,可直接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政府备案,扩园地块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环保要求,且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在全省同等评价类型开发区中排名前三分之二或达到相当水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加快重大项目招引建设
3、推进一批重大项目紧盯项目建设投资进度,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实行项目入库管理和挂图推进,统筹做好要素保障,加快比亚迪、信利、天贸新能源、威翔航空、中广核、中天、明阳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抓好一批已开工建设项目投产达效力争2020年完成投产项目19个,2020-2022年完成投产项目69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4、引进一批重大项目聚集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建设重点招商项目库,积极对接世界500强和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着力招引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力争2020年完成新引进工业项目40个以上,总投资额超240亿元2020-2022年全市新引进工业项目120个以上,总投资额超800亿元以上同时,支持新引进的大项目好项目优先落户本地区“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引导支持本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入产业平台发展(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三)提高产业平台承载能力
5、提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围绕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服务公共配套,推进实施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力争2020年新增基础设施投资超过13亿元2020-2022年,全市工业园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力争达60亿元以上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推广“七通一平”即道路通、给水通、排水通、电力通、网络通、燃气通、公共交通通和场地平整等)标准化建设,除新设工业园区外,到2022年仍未达到标准的工业园区原则上暂停享受省级产业园区政策,直至达到标准大力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到高速公路、港口、机场、铁路站点等交通节点的快速通道,改善工业园区周边交通配套条件以工业园区为试点,优先推进5G网络建设和应用,打造“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供电局)
6、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与城乡公共设施无缝对接,将工业园区及周边区域生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各地在建设用地安排方面给予保障鼓励各地在省级工业园区或周边区域规划建设,,七个一,,工程,即一所中小学、一所职业学校、一家医疗卫生机构、一个生活区、一个商业区、一片公共绿地以及开通一条到中心城区的公共交通线路,提升工业园区配套水平推动研究制定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
7、强化工业园区环保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各工业园区应尽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强化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确保污染物按要求达标排放引导电镀、印染、糅革、铸造等产业链配套企业进入专业园区进行集中治理推动工业园区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和固体废物收集转运中心工业园区应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估,将相关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力争到2022年全部省级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8、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在工业园区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20底前,全面推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并探索向其他领域延伸推广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间少于全市平均水平规范工业园区厂房租赁和物业管理行为,探索降低工业园区内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等生产经营成本,引导制造业企业集中进入工业园区发展推动工业园区与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展对接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中心),为园区企业自主开展集约化、定制化职工技能培训提供平台建立工业园区用工需求信息平台,定期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围绕产业特点建设的检测公共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孵化器等给予适当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9、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统筹财政、税收、金融等资源对工业园区涉及重大政策支持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项一策”支持重大项目申报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纳入我市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例会,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资本参与,探索设立专项基金,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支持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工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
(四)推进工业园区提质增效
10、实施工业园区产值倍增与主导产业培育提升计划按照省分类划设的工业园区产值基准线,各地在基准线上按照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能力、发展潜力,争取纳入省设立的“倍增培育库”,制定实施工业园区产值倍增计划,力争3年内实现产值翻番,市对各地列入倍增计划的工业园区加强跟踪服务并争取省给予政策倾斜力争到2022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水平产业平台引导园区围绕我市着力培育的产业集群,结合产业基础,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并研究制定专门扶持政策,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工业园区积极向省申报加挂“特色产业基地”牌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11、推进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各地年度建设用地、林地指标供应计划优先保障工业园区用地,争取省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较好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建立健全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约束机制,制造业项目落户园区要在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等文件中明确约定投资、产出、节约集约用地等事项,并将产业发展承诺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同时约定若未达到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约定的目标,出让方可终止土地出让合同,返还剩余年期土地出让价款园区内工业企业可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且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在原有工业用地上通过新建、扩建、拆建等方式对厂房进行升级改造,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各地在园区内科学规划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
2.0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3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五)建立工业园区发展长效机制
12、建立园区“反哺”机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和工业园区发展需要将园区产生的收益通过一定方式“反哺”园区发展,激发园区发展内生动力工业园区土地出让收入按有关规定完成政策性计提后,可用于园区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13、鼓励园区市场化运作支持园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园,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为园区发展注入更多的源头活水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地产运营商等市场主体参与园区土地二级开发,投资建设工业大厦和标准厂房等,打造若干个市场化运营的“园中园”引导社会资本对园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跟投跟贷、联合投资(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14、深入推进产业共建积极贯彻落实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产业共建财政资金奖补支持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针对珠三角产业转移扩张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同时依托工业园区打造专业化产业承接基地,争取省对承接的产业规模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县、园三级联动的“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协调产业平台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集中优势资源支持产业平台发展支持重大项目纳入我市制造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例会,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地要建立协调机制,同步制定“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建设方案,提出建设计划和任务清单
(二)开展综合评价“万亩千亿”产业平台专项行动实施期间,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专项行动制定出台综合评价方案,根据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全面衡量企业经济产出和社会效益,加快形成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标、标准、统计、评价等工作体系对优先发展类企业,重点保障资源要素需求,在政府性评先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