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资助服务指南事项名称: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教育资助设定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2012〕57号)(全文);.《关于调整《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办法》的通知》(湘残联字
(2015)24号)(全文);.《关于印发《胡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渤的通知》(湘残联字〔2015〕17号)(全文)受理条件申报对象;(在校就读期间每年可申请一次)入学前具有芦淞区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残疾人大学生指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的残疾人和参加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历(位)证书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指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是否可预约办理:否是否需本人亲自办理:是(可由监护人或残疾人专职委员代办)窗口办理地址:芦淞区辖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芦淞区辖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网上办理地址湖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new.hunan.gov.cn/办理时间窗口办理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方式投诉方式承诺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申报材料.《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原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学校在读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账号原件、复印件.低保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考、成人高考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特别程序:公示收费情况:否结果名称:无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特殊注意事项无流程图:受理(初审)街道镇残联复审(每年十月十五日前报汇总名单、申报资料)区残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