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梅州市2023年外省户籍考生中考报考承诺书根据《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文件规定,高考报名前须办理手续和提供以下材料,方可在我市参加高考
1、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考生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须在高一入学前(9月1日)已办理居住证,且在高考录取结束时持有有效居住证;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已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高考录取结束时(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以上广东省高考报名条件有关政策本人已知悉,并承诺若不符合当年广东省高考报考条件,本人愿意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所在学校和学生各留一份学生签名学生家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