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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恩市场监管锦告字[2020)22号佛山市即扑白蚁害虫防治有限公司恩平分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吊销你公司营业执照一案,本局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成立并经我局核发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恩平市振兴路69号首层,经营范围白蚁的防治和治理除“四害”服务,杀虫服务,消毒服务;研发、销售白蚁防治、除“四害”防治药物(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除外)及工具;2019年1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登记的企业住所进行现场检查查明你公司已不在此住所进行营业,并通过联系电话也无法联系你公司我局执法人员通过提取2018年至2019年期间你公司的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督检查表进行查阅,查明你公司开业后自2018年3月14日起至我局立案调查当日止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也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你公司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所指“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吊销你公司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曾雅莹、陈俊杰联系电话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