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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库尔勒市推行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行为,更好的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普及党的各项惠民补贴政策,引导各族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村级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中实行“升国旗、惠农政策宣讲、惠农资金发放”三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在每周一升国旗仪式后,集中对本周要发放的涉农补贴政策进行讲解、公示,对涉及资金量小、农户少的惠农补贴以现金方式进行现场集中发放,对涉及资金量大、农户多的惠农补贴在讲清政策后按“一卡通”程序发放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场)成立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镇(场)行政正职领导、纪检、各涉农站所、各村委会组成,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名册、发放金额、发放标准、发放时效、发放后续工作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各村成立村级惠农补贴发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包村的乡镇(场)领导、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村级财务人员、村民代表组成,负责惠农资金政策宣传、补贴公示、现金发放等具体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准备阶段
1、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惠农补贴资金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每周一对下一周需发放的惠农补贴项目进行清理确定采取现金发放还是一卡通发放,并将梳理好的惠农补贴政策、项目信息等及时通报到乡镇(场)惠民补贴领导小组和乡镇财政所
2、由乡镇财政所和乡镇的惠农补贴资金主管站所负责,在每周二前将惠农补贴项目的政策规定、补贴标准、补贴依据、发放名册等信息传递给各村的惠农补贴发放领导小组
3、由村第一书记牵头负责,组织各村惠农补贴发放领导小组,在周
三、周四对惠农补贴资金项目进行进一步梳理,核实发放名册,明确责任人,对属于“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项目做好政策讲解、公示资料的准备工作;对属于现金发放的惠农补贴项目除做好政策讲解、公示资料准备以外,还要在周四前将下周预计发放的惠农补贴人数、人员名单、发放额等反馈给乡镇财政所
(二)公示阶段
4、由各村惠农补贴领导小组负责,在每周五前将下周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张贴于村委会公示栏内,公示内容包括惠农补贴名称、补贴标准、享受补贴金额、享受补贴人员姓名、举报联系人、举报联系电话等内容公示内容需采用维汉双语进行公示
(三)发放阶段
5、由乡镇财政所负责,对各村上报的惠农补贴现金发放额进行汇总,在每周四向乡镇农商行报备现金提取额度包括整币、零钞数量等
6、由各乡镇农商行负责,在收到乡镇财政所报备现金额度后,于周五前按要求准备足额的整币和零钞现金
7、由各村惠农补贴领导小组负责(不少于三人),对下周预计要发放的现金依照补贴资金发放名册及金额进行清点和分装
8、由乡镇和各村惠农补贴领导小组负责对清点和分装的现金进行妥善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四)剩余资金管理
9、现场未发放完的现金,交回乡镇财政所保管(需办理资金交接手续),下周按工作流程继续由村惠农补贴领导小组发放,连续三周未发放的,由财政所负责缴回国库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领导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惠农补贴发放指导、宣传资料印制等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及各站所要做好补贴项目发放名册、政策的宣传、资料的传递、资金保障和监管等工作各村负责惠农资金政策宣传、补贴公示、现金发放等具体工作
2、做好集中发放的组织工作一是要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组织宣传,通过广播、宣传单等将惠农资金发放的信息传达到每个村民,集中发放区要悬挂横幅,集中发放资金的同时发放民、汉多种语言的惠农政策宣传单二是加强现场发放的监督集中发放现金的不得少于四人(其中乡镇领导或干部1人、工作队队长或成员1人、村干部1人、村民代表1人),一人负责发放现金,一人负责在群众领取惠农补贴资金后完成签字(按手印)程序,一人负责影像资料的采集,一人负责监督三是做好现金发放工作的安全保卫工作,在集中现金发放时,安排村警、协警或保安不少于3人,负责维持发放现场秩序
3、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档案资料的管理参与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人员必须在每张发放表上逐页签字确认,注明已发放金额、已发放户数、未发放人员户数、未发放金额(附未发放明细表)、缴回财政所资金总额等事项,并由参与发放人员逐一签字,作为会计档案原始凭证保管各乡镇(场)确定一名专职联络人,按要求向市财政部门上报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三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抓好落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形成分工科学、责任明晰、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乡镇负责补贴底册填制按照补贴项目发放要求,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宣传补贴政策,采集、公示补贴信息等工作乡镇有关站(所)具体办理补贴对象的信息采集、核查、公示、整理等工作乡镇政府及有关站(所)对涉农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涉农补贴部门负责相关补贴信息审核市涉农补贴部门负责对乡镇报送的相关补贴信息进行审核,测算资金需求,向财政部门如实提供补贴对象、补贴数额等信息,负责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专户管理,落实补贴资金,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涉农补贴发放信息,及时向涉农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并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巡查
4、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监管市审计、监察、纠风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并依法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贪污补贴资金等行为进行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同时将审计结果或有关情况报告人民政府,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