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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朔县木叶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编号发包人阳朔县水利综合发展中心承包人广西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8承包人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9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宣传、监督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②每月25日向监理人提交当月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③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
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降尘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降尘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⑥承包人有义务对施工场地周围管线含地上及地下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进行探明并负责保护
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城建卫生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⑧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水电及运输通道的修建和维护、清场等费用1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凡属于需要承包人交付给其他承包人的工作面以及与其他承包人交叉作业的工作面承包人必须服从监理人的决定,按规定的完工日期完成并将清理好的工作面移交给发包人并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②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并在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承包人逾期提交,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拖延行为视为违约,并按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与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012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鼓励承包人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工程建设-执行自治区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采用的模板、支撑及脚手架以钢模板、钢支撑为主,木质模板及仿材尽量就地采购,避免长途转运
4.2履约担保也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4.3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4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
4.1中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除因故去世、调离本单位外EI
4.
4.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经中标人申请、监理机构审核允许、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为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人员
4.3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时间少于15日,且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按未履职处理,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后报请自治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结果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公布不良行为记录5不利物质条件
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无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项目所有临时工程和设施均由承包单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修建和维护,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拆除并恢复现场原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无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交通运输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无.测量放线施工控制网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
1.1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度汛应急预案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旦
9.2文明工地.
2.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开工和竣工完工1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7月工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方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本工程合同工程计划完工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200mm的雨日超过3天;6级以上的持续2日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5C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级以上的地震;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8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2承包人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承包人如未能按上表各节点要求的完工日期前完工,逾期完工违约金按承00元/天”计算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3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资金约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前完工,但本工程无提前工期奖金或本合同工程的提前工期奖金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约定暂停施工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工程质量不合格及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其他情娶.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因异常恶劣气候及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一致认可的因素影响延误工期,工期顺延,但不另行增加费用
13.工程质量质量评定
13.
1.1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需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和设计共同评定
13.
1.2工程合格标准为按国家相关标准;优良标准为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达到优良的奖金为无3质量事故处理.
3.1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试验和检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1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工收设备规格及数量,并保管设备,同时报监理单位报批
1.2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钢筋、水泥、砂、碎石、碎及砂.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不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10%
015.2变更的估价原则
15.
2.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有定额可套的,套用编制控制价所选定额计算,并乘以中标价下浮系数中标价下浮系数为中标价与控制价的比值,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当地同期信息价,无信息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
②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
15.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3.1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出合理合法建议,但本合同工程不设实现合理化建议奖金.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在本合同工程工期内,如因市场物价波动及法律政策变化而引起主要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予以调整材料补差来结算工程价款,材料补差按以下规定调整;
1、调整方式1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10%时,超过±10%的部分调整材料价差,不计列相应的税金等费用;2主要补差材料名称仅对在市场上购买的水泥、钢材、砂、碎石、块石进行补差,其它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3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以预算审核时采用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材料市场价为基准;4施工期主要材料价格施工期月度出版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5主要材料补差款按季度结算,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结算上一季度的主要材料补差款主要材料补差按以下公式进行补差:△A=Q*[A-AO*1±10%]其中A——主要材料补差款;Q——施工期完成工程量统计的主要材料用量;A——施工期主要材料价格;A0——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
2、支付方式调差材料价款三个月结算一次,按实际调差总价格的60%进行支付.2合同工期延误引起的调整
1、如因招标人引起的合同工期延误,材料价格按以下规定调整1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10%时,超过10%的部分调整材料价差,不计列相应的税金等费用;2主要补差材料名称仅对在市场上购买的水泥、钢材、砂、碎石、块石进行补差,其它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3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以预算审核时采用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材料市场价为基准;4施工期主要材料价格施工期月度出版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5主要材料补差款按季度结算,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结算上一季度的主要材料补差款6材料价格低于基准期,将不予调整主要材料补差按以下公式进行补差△A=Q*[A-AO*1±10%]其中△A——主要材料补差款;Q——施工期完成工程量统计的主要材料用量;A——施工期主要材料价格;A0——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
2、如因承包人引起的合同工期延误,材料价格按以下规定调整1所有施工所需的材料价格上涨不予调整.计量与支付预付款
1.1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无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o.2预付款保函的总金额为合同价的2%0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1%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时全部扣清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S——签约合同价格;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无
17.
2.2进度付款付款
17.
2.3进度付款申请单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约定
17.
2.4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2)本款“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17.3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每个付款周期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因设计变更引起增加工程量造价同期支付),项目总拨款金额不能超过合同价格的90%;余款在工程完工结算经财政评审(或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并出具竣工抽检报告书,所有检测项达到合格后,在一个月内付清余款的17%扣除质量保证金3%经竣工验收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回质量保证金
17.4质量保证金
7.
4.1项目工程完工后扣留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金额的3%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后退还.
4.2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7.5竣工(完工)结算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一式肆份.
5.2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所说的内容外,增加以下内容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或审计结果为准最终结清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一式肆份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一式肆份.竣工验收(验收)验收工作分类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
18.2分部工程验收
18.
2.2本工程的分部工程均由监理单位主持验收
18.3单位工程验收
18.
3.1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18.4阶段验收
18.
4.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18.5专项验收
18.
5.1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18.6竣工验收
18.
6.1本工程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18.7施工期运行
18.
7.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8试运行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O.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计算如下起算日按通用条款
19.1和
19.7的约定终止日按专用条款
1.
1.
4.5约定.保险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O2第三者责任险1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_Lo
20.3其他保险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__L;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20.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
4.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保险条件/O
20.
4.2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
11.4款的约定.争议的解决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失败可向建设项目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附加条款对承包人的要求
23.
1.1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滞后,承包人均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若施工进度仍然满足不了发包人的要求,视为承包人已经构成违约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为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2遵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水利部、自治区和水利厅的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等级达到合同约定等级
1.3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治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施工保障措施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1.4按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及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进行组织施工并实施施工过程和移交前工程保护措施
1.5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1.6承包人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采取合同规定的以下措施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予违约金
(1)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承包人调走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包括建造师、专业工程师),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2)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3)所有以上违约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包括银行利息)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
(4)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进场必须按照合同书或根据工程实际调整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人员和机械进场时间表进场,承包人不得拖延、调换或减少主要机械的数量、型号和劳动力、材料的投入,应与合同相符,若发包人或建设主管部门认为合同规定的进场机械、材料和劳动力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令承包人增加机械、材料和劳动力投入,承包人不得拒绝
(5)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进场全部人员和机械时,作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另行发包工程
23.
1.7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23.
1.8承包人使用的劳动力均应进行保险,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23.
1.9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没有明显提及或明显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应以国内现行规范解释为依据,或以国内惯例解释处理承包人发现后应及时向监理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阳朔县水利综合发展中心承包人(全称)广西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广西阳朔县木叶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广西阳朔县木叶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地点阳朔县葡萄镇.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程内容大坝坝体防渗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闸门修复及启闭房公用设备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工程承包范围大坝坝体防渗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闸门修复及启闭房公用设备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7月2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陆万捌仟叁佰陆拾叁元伍角柒分(¥.57元)工程师报告,防止造成损失,并不利用以上文件的含糊、遗漏、错误或缺点索取利益
23.
1.10承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当月合同进度计划70%工程量的,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施工,以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倍单价扣减承包人的进度款,支付自行组织施工完成的工程款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3.
1.11有关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检查发现问题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施工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3.
1.12发包人所有付款(含预付款)均转入如下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签订施工合同时标明),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发生改变时,承包人应书面通知(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发包人
23.
1.13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商定项目预算控制价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完成后,下浮作为本合同价
五、项目部成员承包人项目经理周树军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工程质量保修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承包人在进场施工前,应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以便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将农民工工资转至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阳朔县水利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金份,承包人执叁份招标代理机构贰份(一份由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发包人阳朔县水利综合发展中心(公章)承包人广西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恭城县恭城镇茶西路76号阳光盛景3栋3单元102室邮政编码账户名称广西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高新支行账号600010电话行政主管部门阳朔县水利局—(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F一2013-0201)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
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LI.
2.2发包人阳朔县水利综合发展中心L
1.
2.3承包人广西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
1.
2.5分包人(不允许分包)
1.
1.
2.6监理人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3.7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双方约定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保修期的起算日至通过竣工验收后一年.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3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到场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承诺书须承诺按投标文件施工工期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因施工单位的原因未能按期完工的按有关约定计处罚金.4联络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阳朔县水利综合发展中心最迟不得超过文件确定后的第3天
2.发包人义务提供施工场地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只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永久用地的征地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和承担
2.
1.2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目范围
2.2其它义务
(一)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OO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
[2007]38号文《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发包人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必须向主管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水利部门的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
(1)督促承包人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承诺一旦其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中先予垫支.3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监理人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包人.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1其他义务
(一)办理有关保险按照《建筑法》规定,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为参加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含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止,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按照《建筑法》规定,鼓励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确保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
[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2017]96号、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
[2016]11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薪联发
[2016]1号、《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
[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1双方同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约定工程款中农民工工资比例为20%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照上述比例将约农民工工资转至乙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乙方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专用款挪做其他用途.2乙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广西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阳朔县木叶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号4505011011000000080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世纪大道支行3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事项约定:承包人每期申请工程进度款需提供农民工用工人员管理台账4承包人必须与专户开立银行签订监管协议,由专户开立银行代发,确保专户资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三工程施工的义务和责任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场地内部的水、电等施工管、线路的铺、架设及其费用,并按供电部门规定向供电部门或发包人交纳水、电费发包人提供的接电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另外,施工通讯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2除民房外,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拆除、清理已征用土地上的杂物、灌木、树木、树根、杂草等3承包人应充分理解有一些设施如施工道路、桥梁可能会有其它人和单位使用通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干扰时,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服从监理人的决定4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发包人现场代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这种配合对施工的影响应有充分的考虑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直至监理人、发包人满意为止6对上述1〜⑸项工作,费用已包括在有关单价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7经过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环保、环卫等部门规定执行施工车辆的营运手续办理、清洗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车辆超载、带泥或洒漏造成的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等,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