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和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100户、农房抗震改造800户以上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市改造21个小区67栋3187户、面积
33.66万平方米其中**区3个小区21栋1130户、面积
12.01万平方米;**市5个小区13栋670户、面积
7.52万平方米;**县6个小区16栋617户、面积
6.75万平方米;**县6个小区6栋187户、面积
2.23万平方米;**县1个小区11栋583户、面积
5.15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实施单位**县政府
(二)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全市实施农村危房抗震设防改造800户,其中**县126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改造对象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先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参与积极性高的住宅小区,对2001—2005年底前建成的年代较早、结构安全、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范围,占比不超过15%(按居民户数计)国有企事业单位、市(县、区)管公房、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军队及院校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统一组织实施
(二)农村危房抗震改造重点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进行改造
三、实施步骤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办理前期手续(1-3月)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入户走访计划改造的住户,调查居民改造意愿,公示改造方案,组织开展招投标等工作.施工建设阶段(4-11月)4月初全面开工建设,11月底完成建设内容.工程验收阶段(12月)市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改造任务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二)农村危房抗震改造.组织动员阶段(2—4月)向县(市、区)分解任务,由县(市、区)积极衔接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组织指导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户递交改造申请,完成审批流程,推动开工建设.施工建设阶段(5—9月)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加快工程进度,强化施工安全质量监管,确保安全规范施工.工程验收阶段(6-10月)由各县(市、区)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会同乡(镇)村干部,采取“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方式,对建造完毕的逐户进行验收.资金兑付阶段(6-11月)各县(市、区)住建局会同财政局,通过媒体对已完成竣工验收应享受补助的农户进行公示后,尽快将补助资金兑付到户
四、资金筹措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全市3187户改造任务已纳入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计划投资
1.47亿元(**县3032万元),其中中省计划补助财政资金1621万元;按每户2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374万元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其余资金通过县(市、区)财政配套、住户自筹等途径解决
(二)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资金按照每户
1.5万元补助标准,争取2023年中省农村危房改造暨抗震设防改造补助资金1200万元;县级财政参照《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改造方式等制定补助标准,实施差异化补助;其余费用由农户自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小组职能,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全力推进建设
(二)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制度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农房抗震改造施工技术指导,对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农户及施工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完成整改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级领导小组建立周报告、月调度、季督查、半年考核、全年总结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