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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合同编号:柳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征求意见稿)出租人承租人…-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月制定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场化房屋租赁行为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文本签订之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三、本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全部条款,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本合同条款中的【】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租赁双方当事人可选择约定,以在口中划J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六、商品房屋租赁,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七、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租人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承租人的联系方式,以利于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提供服务
八、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备案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柳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征求意见稿)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柳州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该房屋设计用途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口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工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已/口未】设定抵押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一)该房屋约定租赁用途为【口居住/□办公/口商业/□其他约定租赁用途与设计用途不符的,应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的规定
(三)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元/【口月/口季/口半年/口年工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0支付方式【□现金/口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各期租金支付日,
(二)押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按双方在本合同约定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⑸燃气费⑹物业管理费⑺房屋租赁税费⑻卫生费⑼上网费
(10)车位费
(11)室内设施维修费
(12)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甲方/□乙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第七条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o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口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九条留放物品处置合同到期或被解除后,乙方留放在出租房屋内物品的处置方式O
(一)在日内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在日内乙方不处理的,视为乙方放弃留放在出租屋内的物品所有权由甲方债权处置;
(三)甲乙双方同意以元抵作租金;
(四)其他;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条款甲、乙、丙三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之日以手机短信息方式发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二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房屋交割清单房屋附属家具、电器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装修情况水泥地其他有损坏O立邦漆O彩喷O其他有损坏.O铁窗有损坏O有损坏其他相关费用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1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水费卫生费电费上网费电话费车位费收视费租赁税费燃气费物业费交房确认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交房日期年月日甲方(出租人)签章乙方(承租人)签章退房确认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无纠纷/口附以下说明O退房日期年月日甲方(出租人)签章乙方(承租人)签章。